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職責落實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3〕2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85176
成文日期
2023-08-22
發文日期
2023-08-23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職責
落實方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3〕2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職責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職責落實方案
根據我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需要,現制定安全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領域制定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落實方案如下:
一、工作總體目標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通知規定明確的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基礎上,全面加強職責邊界交叉和新行業、新業態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職責確認原則
(一)職責“法定”原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三定”職責和重要指導性文件等依據,除法律法規明確的以外,負有行業領域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同時行使其安全監管職責。
(二)“三個必須”原則。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投資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要求,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任務分工。
(三)業務相近原則。對新行業、新業態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明確的,按照監管職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專業人員與技術儀器設備的要求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任務分工。
(四)“四個監管”協同原則。強化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監管、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直接監管、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管理和鎮(街道)屬地監管的協同配合,形成一家牽頭、多家協助、各負其責的安全監管體系。
(五)分級負責原則。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根據行業領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規模、風險大小等標準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負主責的監管層級,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做到縱向到底、無縫對接。
三、職責落實機制
(一)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1.各負有行業主管、直接監管和業務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根據監管分工主動開展工作。
2.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或涉及多個部門管理的,要通過問題函告、案件移交等方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推送和案件移交,確保不再出現新的監管空白和薄弱環節。
3.對監管行業領域問題多、整治難度大,且涉及多個監管部門單位的,或需要進行跨部門集中整治、驗收評審等事項的,建立聯合監管、聯合執法機制,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必要時可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聯合執法、聯合整治。
(二)安全監管職能調整機制
1.當出現監管職能爭議時:由安全監管相關職能部門提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或會同區委編辦召集有關部門進行會商研究確定;對仍不能確定的提交區政府常務會研究確定。
2.當安全監管形勢發生變化時: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會集相關部門意見,按照業務相近等原則梳理制定監管職責,確保監管事項應管盡管。
四、工作保障措施
《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職責落實方案》印發后,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確保監管職責履職到位,保證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對不履行監管職責或出現推諉扯皮現象,造成職責邊界交叉事項、新業態領域長期失管漏管,并造成重大隱患或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將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五、相關情況說明
本方案中所涉監管事項,若有上級政府分工文件再行明確的,按照上級政府分工文件規定執行;若本方案中仍有未列明的安全監管事項的,按業務相近原則,由業務相近主管部門主動負責,先行開展安全監管。
六、本方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工作職責清單
附件
博山區安全生產職責邊界交叉及新業態監管工作職責清單
一、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
按照屬地監管原則,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安全由所屬行業主管部門牽頭,代表屬地政府(專業安委會)承擔綜合監管職責,各部門(專業安委會成員單位)按分工履行監管職責。
區商務局牽頭制定餐飲(含燒烤)、住宿行業分級分類監管意見,對全區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實施綜合監管,確保全區餐飲、住宿行業安全監管全覆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對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供氣的燃氣企業、自建房安全監督管理,提出餐飲行業使用燃氣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指導燃氣經營企業建立燃氣設施日常巡查制度,對使用燃氣的餐飲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用氣進行定期入戶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區文化和旅游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A級景區內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安全監管工作。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依法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中的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遵守消防法規、技術標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區公安分局按照分工承擔餐飲(含燒烤)住宿場所安全監管責任。
二、非A級旅游景區
區文化和旅游局牽頭負責非A級旅游景區的綜合監管,牽頭制定非A級旅游景區分級分類監管方案,組織相關鎮(街道)、部門開展安全監管。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區域內非A級景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督導指導工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林地、濕地區域內非A級景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督導指導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綠地、公園等區域內非A級景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督導指導工作。
三、特種設備目錄外的游樂設施(含玻璃懸索橋、玻璃棧道、吊橋、充氣城堡、充氣滑梯、蹦蹦床、卡丁車等)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A級景區、星級旅游飯店、星級民宿區域內特種設備目錄外的小型外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商務局牽頭做好其他酒店或餐飲場所內及商場、大型綜合體內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學校(含民辦學校)內游樂設施的、體育場館內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區域內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林地、濕地區域內旅游休閑場所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綠地、公園等區域內游樂設施以及有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內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服務機構內及托育機構內游樂設施的安全監管。
四、民宿行業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民宿行業的安全綜合監管,牽頭制定博山區民宿行業分級分類監管方案,組織相關鎮(街道)、部門對民宿行業開展安全監管。公安、住建、商務、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五、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鬼屋等文化娛樂場所
區文化和旅游局牽頭負責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鬼屋等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負責星級旅游飯店、星級民宿內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區商務局牽頭做好其他酒店或餐飲場所內及商場、大型綜合體內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文化娛樂場所涉及新建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工作。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依法對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文化娛樂場所遵守消防法規、技術標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六、室內冰雪場所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鎮(街道)做好室內冰雪場所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做好A級旅游景區室內冰雪場所項目及游樂場所和游樂設施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參與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室內冰雪場所涉及的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責任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列入《特種設備目錄》(原國家質檢總局2014年第114號公告)的設備實施監督檢查。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監督指導涉及體育項目審批的室內冰雪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負責室內冰雪場所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七、健身、野戰基地、拓展訓練等活動場所
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冰雪、健身、野戰基地、拓展訓練等活動場所的安全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負責健身、拓展訓練等安全突發應對處置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八、馬拉松、自行車越野等體育賽事及文旅活動
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馬拉松、自行車越野等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監管。區交警大隊負責體育賽事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文化旅游活動的綜合安全監管。
九、教育培訓機構
區教育和體育局牽頭負責教育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負責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出國留學輔導類培訓機構、職責范圍內青少年夏令營(游學、研學、拓展)等活動的安全監管。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設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的教育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
十、托育機構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托育機構的安全監管。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十一、醫養結合機構、老年人集中供養場所
區民政局負責醫養結合機構中養老機構(養老服務)的安全監管;負責老年人集中供養場所的安全監管。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醫養結合機構中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安全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依法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內相關場所遵守消防法規、技術標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十二、倉儲物流
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倉儲物流的安全監管。區商務局負責商貿倉儲流通領域的安全監管。郵政管理部門負責郵政快遞領域的安全監管。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初加工領域的安全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糧食流通領域的安全監管。
十三、大型綜合體
區商務局負責大型綜合體的安全監管。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型綜合體內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監管。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大型綜合體內KTV、網吧、電影放映等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大型綜合體內休閑健身、攀巖場館、滑冰場館等高危運動場所的安全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依法對相關場所遵守消防法規、技術標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十四、平臺經濟(外賣、網約車、貨拉拉等)
區委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網絡數據安全和相關監管工作,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做好行業平臺數據安全工作,根據上級網信部門部署,落實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區公安分局承擔平臺經濟網絡安全監管,監督指導平臺企業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防止發生網絡安全事件。區商務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直播電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任務,建立健全新業態勞動者社會保障機制,配合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用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房地產市場、建筑市場等各方主體參與平臺經濟發展行為,推進實施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區交通運輸局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申請從事網約車、網絡貨運平臺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條件審核,并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落實并進一步加強智慧監管。區文化和旅游局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健全以在線旅游平臺企業為核心的產業鏈監管機制,完善網絡巡查、情況通報約談警示等制度,推進在線旅游產品和服務標準建設,規范在線旅游市場秩序。配合相關部門維護通過在線旅游平臺訂票、訂酒店、購買旅游產品游客的合法權益。負責規范在線經營旅行社業務行為。
十五、新能源汽車換(充)電站及移動充電站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電網企業投資建設、運營的換(充)電站及移動充電站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社區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和既有停車位改造充電設施的安全監管。
十六、光伏發電、儲能電站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集中式光伏電站、儲能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七、科技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加速器、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等科技新業態
區科技局負責科技孵化器、科技示范基地、加速器、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等科技新業態的安全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依職責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依法對相關場所遵守消防法規、技術標準情況開展指導檢查。
十八、電動自行車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電動自行(摩托)車生產的行業監管,負責摸清電動自行(摩托)車生產情況。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電動自行(摩托)車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電動自行(摩托)車銷售流通領域安全監管,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摩托)車及配件等違法違規行為。區交警大隊負責電動自行(摩托)車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區規劃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新建項目電動自行(摩托)車集中停放區域及充電設施配建的要求納入規劃條件之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在新建項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足額配建電動自行(摩托)車停放場所和充電樁等設施,為電動自行(摩托)車規范管理奠定基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所在轄區鎮(街道)負責對具備電動自行(摩托)車規范管理條件的場所,城市社區、住宅小區進行安全監管,逐步杜絕“飛線”充電、占用公共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按照職責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十九、醇基燃料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屬于醇基燃料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區商務局負責商場、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醇基燃料使用安全工作,做好醇基燃料安全使用宣傳教育。區交警大隊負責醇基燃料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醇基燃料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醇基燃料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教體、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能職責,對使用醇基燃料的相關行業和單位實施監督管理。對醇基燃料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各職能部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二十、露營基地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露營基地的安全綜合監管,牽頭制定博山區露營基地分級分類監管方案,組織相關鎮(街道)、部門對露營基地開展安全監管。公安、住建、商務、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消防救援、規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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