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經濟普查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博政字〔2023〕2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45580
成文日期
2023-04-07
發文日期
2023-04-10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統計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第五次經濟普查的通知
博政字〔2023〕2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魯政字〔2023〕17號)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區第五次經濟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第五次經濟普查的重大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好博山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了解全區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征,對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立足產業振興、環境優美、群眾滿意“三大目標”,不斷塑強高質量發展新優勢,奮力開創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區建設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二、全面掌握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時間
本次普查的對象,是在博山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加強組織領導,科學高效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
為加強對全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組織領導,成立博山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由區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組成人員名單另發)。博山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
各鎮(街道)要于4月底前成立由書記、鎮長(主任)負責的“雙組長”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要把政治覺悟高、業務素質好、溝通能力強、熟悉企業狀況的鎮(街道)領導干部充實到普查專班中。工作專班不少于5人,二、三產業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超過1500家的鎮(街道),參照每300家普查對象(個體戶按照1:10比例折算)1名專班人員的標準進行配備,確保組織領導有力、工作措施明確、普查任務與工作力量匹配,扎扎實實完成好各階段普查工作任務。
區、鎮(街道)普查機構要做好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要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利用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和環保網格管理的優勢,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鼓勵采用向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商調或者聘用“兩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解決“兩員”不足問題。
四、信息共享,部門聯動,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經濟普查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普查方案和制度要求,立足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一)加強信息共享。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環境方面的事項,由區大數據中心負責和協調。其他掌握普查對象有關資料的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的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二)注重協同形成合力。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城鄉社區網格員參與普查的事項,由區委政法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和協調;區科技、工信、教體、民政、司法、財政、人社、住建、交通、商務、文旅、衛健、民宗、服務業發展、住房保障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各自領域的普查工作。區統計局負責牽頭抓總,負責經濟普查方案各項業務工作的具體實施,分工協作,通力配合,“條塊結合”做好第五次經濟普查工作。
(三)扎實做好宣傳引導。區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深入解讀統計法律法規,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宣傳在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跡,強化激勵作用,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堅持依法普查,切實提高普查工作質量
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信。對因工作落實不力影響全區普查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博山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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