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文稿解讀:《博山區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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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45592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3-04-1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一、普查目的
全面調查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通過本次普查工作,摸清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家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區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對象、具體范圍、普查內容及普查時間
(一)普查對象
在博山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具體范圍
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
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四)普查時間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各鎮(街道)設立普查工作專班,組織好本轄區的普查實施工作。
(二)信息共享,部門聯動
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普查方案和制度要求,立足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充實普查力量
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精心組織開展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四)堅持依法普查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準確提供相關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五)狠抓數據質量
規范普查流程,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
(六)注重宣傳引導
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發揮新聞媒體作用,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解讀機關:博山區統計局 聯系電話:418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