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文稿解讀:《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實施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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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78772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3-06-14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現就《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實施意見》(博政辦字〔2023〕19號)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60號)和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見》(淄政辦字〔2023〕23號)要求,切實補齊動物防疫短板,健全功能完善、標準規范、科學高效的動物防疫體系,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結合實際,區政府辦公室起草并印發了《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60號 )和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健全完善動物防疫體系切實增強人畜共患病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見》(淄政辦字〔2023〕23號)制定。
三、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健全動物疫病防控責任機制。明確政府、部門、經營主體責任,將動物疫病防控納入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一體謀劃,將動物疫病防控職責納入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把監管職責全面落實到各承擔單位,將人畜共患病納入公共衛生安全體系,建立落實部門聯防聯控機制,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依規做好相關動物防疫工作。
第二部分,完善動物疫病防控基礎體系。加強動物疫病防疫、監測預警、全鏈條監督、人畜共患病凈化和動物疫病區域化防控等四大體系建設。明確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人畜共患病凈化場創建等指標均不低于省定指標。在動物疫病防疫中,提出健全動物疫病防疫網格化管理,將防疫區域和任務精準量化到單位和個人。在監測預警中,提出完善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網絡,建立重大動物疫情分析研判機制,及時發布疫情風險預警信息。在人畜共患病凈化和動物疫病區域化防控中,提出實施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分級監管,強化網格化差異化管理。
第三部分,提升基層動物防疫服務能力。明確了充實動物防疫機構隊伍、夯實防疫基礎設施水平、提升防疫隊伍專業能力等三個建設目標。在充實動物防疫機構隊伍中,提出完善鎮(街道)分中心建設和人員派駐,明確崗位設置,實行定崗定責定人。在夯實防疫基礎設施水平中,提出加強防疫技術引進和成果推廣,打造基層檢疫標準化示范點,加快基層快檢室建設等。在提升防疫隊伍專業能力中,提出通過開展畜牧獸醫職業技能競賽和繼續教育培訓提升隊伍能力。
第四部分,強化動物防疫工作保障。提出了建立穩定財政投入機制、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強化部門聯防聯控三個方面保障政策,加強財政保障、輿論宣傳、聯合執法等保障措施,協同推進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解讀機關:博山區農業農村局 聯系人:邵振剛
聯系電話:411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