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 | ||
|---|---|---|---|
|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2-5234634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2-03-3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為拓展區域綠色能源發展空間,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我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支撐。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方便社會公眾正確理解政策,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出臺目的
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是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必由之路。開展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可以拓展可再生能源開發新領域,對助推美麗鄉村建設意義重大。2021年9月8日,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要求,我區被列為全國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區縣。2021年12月27日,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印發了《山東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魯發改能源〔2021〕1112號)。為貫徹落實相關通知、方案要求,做好我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據及程序說明
該《方案》主要依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能源局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魯發改能源〔2021〕1112號)等有關規定,由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組織起草工作。
三、主要內容
《方案》按照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任務,科學謀劃、高效推動我區整縣制開發試點工作。《方案》分為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試點原則和任務目標。我區整縣制開發試點工作任務目標:1.到“十四五”末,全區整縣(市、區)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容量達到34萬千瓦以上,總開發規模達到36萬千瓦以上。2.在推進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工作的同時,實施“光伏+工業”“光伏+商業”“光伏+農業”“光伏+公共建筑”“光伏+農村、社區”以及“光伏+交通”等六大工程。3.現有黨政機關建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40%;工商業廠房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30%;農村居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20%。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包括加強統籌運營管理,摸排屋頂資源底數,實施“光伏+”六大工程建設,科學規劃總體布局,完善配網接入運行,確保工程質量管控,推廣智慧運營維護,加強安全管理控制等內容。
第三部分,實施步驟包括試點起步、優化成型和達標推廣三個階段。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落實屬地、部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并強化監督等
解讀機關:博山區發改局 聯系電話:418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