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2〕8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2-5234633
成文日期
2022-03-29
發文日期
2022-03-30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電力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2〕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
開發試點工作方案
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是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必由之路。開展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以下簡稱“整縣制開發試點”),可以拓展可再生能源開發新領域,對助推美麗鄉村建設意義重大。按照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為科學謀劃、高效推動我區整縣制開發試點,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任務,開展整縣制開發試點工作,拓展區域綠色能源發展空間,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我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支撐。
(二)試點原則
1.政府組織、市場運作。區政府牽頭組織推動試點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搭建政企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政府組織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統籌,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整縣制分布式光伏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調度督促推進試點工作落實。
2.群眾自愿、利益共享。各鎮(街道)、相關部門,村級組織要密切聯系群眾、主動作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加強宣傳引導。在群眾自愿、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公平公正、積極穩妥推進工作。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鼓勵為群眾多做力所能及的實事。
3.統一規劃、循序漸進。倡導光伏建筑融合發展理念,堅持整縣制統一規劃,綜合房屋質量、使用安全、壽命期限、園區建設等因素,因地制宜、依法合規確定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方式。選擇建設條件好、組織能力強、群眾響應積極的村鎮率先啟動,鼓勵黨員干部帶頭,由點到面、循序漸進推動。
4.就地消納、多能互補。按照“源網荷儲一體化”理念,明確整縣制分布式光伏“集中開發匯集、就地就近消納”為主的實施路徑。綜合考慮電網消納能力、95%的利用率、不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不超過本區域全年最大用電負荷60%的要求,落實就地就近消納要求,原則上分布式光伏電力在接入電壓等級及以下電網范圍內消納。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配建或租賃不低于15%、2小時的儲能設施,當電網消納能力不足時,應提高儲能配置比例及充放電時長,確保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納、滿足95%利用率要求。
5.健全標準、安全美觀。加強頂層設計,統一建設標準,梯次組織實施。對于新建、改擴建建筑物,特別是黨政機關和公共建筑,鼓勵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同步設計實施。對于結合既有建筑開發建設的,要做好設計復核和結構加固,確保承載體結構安全;建設過程不得破壞防水、保溫等原有結構層,避免發生滲漏、裂縫等問題。強化質量控制,加大宣傳引導,確保項目建設、并網、運行的全流程安全。服務美麗鄉村建設,提高屋頂光伏與建筑的融合度和開發美觀度。
(三)任務目標
1.到“十四五”末,全區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容量達到34萬千瓦以上,總開發規模達到36萬千瓦以上。
2.在推進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工作的同時,結合《淄博市光伏規模化開發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光伏+工業”“光伏+商業”“光伏+農業”“光伏+公共建筑”“光伏+農村、社區”以及“光伏+交通”等六大工程。
3.現有黨政機關建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40%;工商業廠房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30%;農村居民屋頂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不低于20%。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統籌運營管理。堅持市場主導,搭建統一建設運營平臺,鼓勵綜合實力強,業績突出,市場信譽良好的駐地央企等開發企業牽頭,聯合優質光伏行業開發商,設備制造商和安裝服務商等以市場化模式共同參與開發。(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二)摸排屋頂資源底數。各公共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摸排轄區內現有的學校、醫院、銀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文化藝術中心等公共建筑屋頂資源,按照直接可建、改建加裝等進行分類,按照難易程度,分步推進屋頂加裝光伏項目實施。屋頂資源摸排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統籌”的原則,分工負責,詳細摸排主管轄區內屋頂可利用光伏資源。{責任單位:區級黨政機關屋頂資源摸排,由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負責;學校〔包括區屬、鎮(街道)〕屋頂資源摸排,由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醫院〔包括區屬以上、鎮(街道)、民營〕屋頂資源摸排,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城區大型超市、餐飲、酒店屋頂資源摸排,由山頭街道、城東街道、城西街道牽頭,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服務業發展中心配合;工商貿企業屋頂資源摸排,由各鎮(街道)牽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配合;銀行業屋頂資源摸排,由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鎮(街道)配合;城區居民樓房屋頂資源摸排,由山頭街道、城東街道、城西街道、域城鎮牽頭,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配合;鎮(街道)、村委會(社區)辦公樓房和村(社區)居民屋頂資源摸排,由各鎮(街道)負責}
(三)實施“光伏+”六大工程建設
1.實施“光伏+工業”工程。在工業園區、科技園區、標準廠房等屋頂集中建設光伏設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區。新建工業廠房及配套用房,根據同步設計、同步實施的要求,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均明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要求。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現有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準煤且具備建設屋頂光伏發電條件的企業,要利用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提高綠色能源使用率。既有、新建工業廠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分別達到30%和80%。〔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配合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博山規劃管理辦公室、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2.實施“光伏+商業”工程。在商業綜合體、大型超市、賓館、飯店、會展中心、倉儲物流園區、商務寫字樓、加油站(綜合能源港)、游客集散中心等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各類商業設施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配合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服務業發展中心、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3.實施“光伏+農業”工程。在蔬菜、瓜果等農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在農作物育苗、花卉種植等農作物玻璃棚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滿足大棚保溫、灌溉、照明補光等電力需求。在畜牧、漁業、家禽養殖基地利用養殖棚舍屋頂、管理用房屋頂、可利用空地等建設光伏設施,打造生態養殖基地。農業領域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以上。〔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配合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4.實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各級黨政機關、中小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帶動清潔能源示范應用。各類公共體育館、城市展覽館等公共機構和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汽車站、火車站等公共建筑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公共建筑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配合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教育和體育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5.實施“光伏+農村、社區”工程。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利用村委會屋頂及村民房屋頂和周邊空地建設光伏設施,支持農村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燈、光伏指示牌建設與推廣,加快清潔能源在農村普及與發展,打造一批光伏示范村。農村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加大城市既有小區屋頂光伏加裝改造力度,積極推進新建小區屋頂光伏一體化推進。城市小區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配合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6.實施“光伏+交通”工程。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公交站臺等建設光伏設施,增加綠色能源使用。在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設施領域推動光伏應用,打造綠色智慧交通。交通領域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四)科學規劃總體布局。結合工作實際,科學規劃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在前期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可建區域及屋頂條件,對涉及城市景觀、規劃紅線等問題提供指導約束,注重和諧美觀,實現光伏設施與建筑物的和諧統一,保障城鄉景觀風貌。〔牽頭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博山規劃管理辦公室;配合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五)完善配網接入運行。供電中心加大對配電網升級改造力度,切實保障光伏大規模接入需求,在做到“應接盡接”的同時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根據光伏發電消納的實際情況,提高光伏儲能能力。(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六)確保工程質量管控。光伏開發主體須嚴格按照屋頂光伏建設技術標準,加強規劃、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工作管理,選擇高水平專業設計、施工、監理隊伍,采用相對統一的建設安裝標準,嚴把安全質量關,牢牢守住安全和質量底線,確保建設任務平穩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七)推廣智慧運營維護。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強化“云大物移智鏈”技術應用,推廣整縣制分布式光伏智能化運維管理平臺建設,積極構建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縣域電網。建立專業運維隊伍,專職負責項目全壽命周期運維(責任單位:博山供電中心、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八)加強安全管理控制。堅持安全管理“三個必須”,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將安全管理落實到光伏及其附屬設施、儲能、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和運維各個環節。壓實各鎮(街道)、開發區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確保既有建筑物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受影響。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宣傳培訓,確保規模化開發運營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三、實施步驟
按照“政府組織、市場運作、試點示范、逐步推進”工作思路,積極有序推進整縣制開發試點。
(一)試點起步階段。按照《山東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方案》,編制完成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規劃;2022年6月底前,選擇一些基礎條件好的黨政機關建筑、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屋頂,打造不同場景下的開發樣板。
(二)優化成型階段。2022年下半年,根據上級工作安排部署,參與試點縣(市、區)開發樣板評優,優化提升開發標準;積極參與全省組織開展的評估和現場觀摩,總結交流開發經驗,形成較為成熟的不同類型屋頂光伏的建設運營模式,積極推廣。
(三)達標推廣階段。2023年底前力爭達到國家規定試點標準并列入省級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示范縣,2025年底前力爭列入國家級示范縣。同時,總結評估各鎮(街道)推進整縣制開發試點過程中在規劃建設、接網服務、電力消納、智慧運維、能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形成一套成熟穩定的開發運營商業模式,在全區范圍內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把光伏發電作為能源結構調整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實推進。一是要選擇投資實力雄厚、具備專業運維能力的實施主體參與光伏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主體建成后運維期原則上不得低于10年,堅決杜絕坑農問題發生。支持對光伏項目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量化核證,積極探索已建和在建光伏項目所含碳指標使用路徑。二是要做好宣傳引導,提高轄區內有屋頂資源的單位安裝光伏的積極性,黨政機關等公共建筑要發揮帶頭作用,應裝盡裝。三是要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規范高效審批,加快項目備案、并網審核等手續辦理。〔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負責〕
(二)壓實部門責任。區直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區發展和改革部門牽頭負責統籌推動全區光伏發電工作;區教體、工信、商務、農業農村、文旅、衛健、服務業、銀行、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光伏發電推廣應用工作,穩步推進“光伏+”六大工程建設。到“十四五”末,各鎮(街道)、各行業領域建筑屋頂安裝光伏比例達到本方案規定的目標要求,并按要求配備儲能設施;2021—2025年,各年度任務應不低于“十四五”總任務的1/5,并納入年度考核。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做好新建光伏項目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審核工作。區住建部門負責建筑光伏一體化推廣應用工作。區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對全市集中式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工作建立審批并網綠色通道,并加強與區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商溝通。區供電中心負責加強配套電網建設改造、項目并網敞口消納及日常運行管理和安全穩定運行。其他有關區直部門、單位按職責配合做好光伏推進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區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壓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各光伏發電實施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規范辦理有關手續,并嚴格項目規范化施工建設,按照規定標準進行設計、安裝、維護和監管,項目選址、依托建筑必須合法合規。要加強光伏項目安全管理,將安全管理落實到光伏及其附屬設施,儲能、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和運維各個環節。必須充分考慮建筑屋頂防風、防火和安全承載等因素,光伏組建離安裝屋頂面垂直高度不得高于1.5米,不得影響相鄰建筑物日照標準,光伏支架必須為鋁合金、不銹鋼等防腐防銹材質,屋面原則上須封閉管理。投資主體要專門成立運維公司,做好光伏安裝后期運行維護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開發運營企業〕
(四)強化監督責任。區發展和改革局作為牽頭部門,建立月調度、季督查和半年通報制度,加強對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光伏開發情況進行定期調度、定期督導、定期通報。(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
附件: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博山區整縣制屋頂分布式光伏推進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李 戰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副 組 長:王 雷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李緒濤 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成 員:孫雪紅 區教育和體育局局長
高 波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房 濤 區財政局局長
翟所信 區自然資源局局長
亓志偉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劉持慶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 萍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梁 科 區商務局局長
劉蓮靜 區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李愛紅 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劉宣慶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周 健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謝 飛 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齊占亮 區服務業發展中心黨組書記
范 彬 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
翟 鵬 博山規劃管理辦公室主任
王 屹 國網淄博供電公司博山供電中心主任
賈友斌 池上鎮鎮長
李曉劍 源泉鎮鎮長
王 哲 博山鎮鎮長
呂金霞 石馬鎮鎮長
張君琪 八陡鎮鎮長
唐 磊 域城鎮鎮長
高 旺 白塔鎮鎮長
周 意 山頭街道辦事處主任
許樂意 城東街道辦事處主任
曲 欣 城西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李緒濤同志兼任辦公主任,王長波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不作為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工作任務完成后即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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