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政策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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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1-5204336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1-04-2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一、背景
2020年5月19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精神,山東省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意見》。2021年1月26日,市政府印發《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過程
區衛生健康局在借鑒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代區政府擬定了《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征求了各相關單位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履行相關程序后,以區政府名義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提出了十項主要任務:改革完善公共衛生制度保障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事件決策指揮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醫療救治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人才保障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科研創新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教育培訓體系。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項目支撐、落實經費保障、深化宣傳引導等四方面明確了如何組織實施。《實施方案》中明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系統治理,政府主導、社會協同,依法管理、創新驅動,預防為主、強化基層,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到2022年,完善平戰結合、科學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構建體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衛生體系,全區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