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政策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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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0-5133054 | 文號: | 無文號 |
| 發文日期: | 2020-10-13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一、為什么要重新制定《博山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
近年來,我區政府投資審計項目逐年增多,區審計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投資審計監督,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高政府投資績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相關制度機制不夠完善、部分投資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和審計結果運用不規范等問題。2017年至今,審計署、省審計廳等上級審計機關先后出臺了意見和通知,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工作,推進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投融資項目的質量和效益。市政府先后以市政府令101號、107號、109號對《淄博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市政府令53號)進行了修改。我區于2012年5月1日制定實施的《博山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辦法》(博政字44號)已經失效,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有關投資審計的最新精神及市政府令修改精神,結合我區實際,亟需出臺《博山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
二、重新制定該辦法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重新制定該辦法,主要為推進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大我區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力度,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審計監督成效,加強我區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監督,從覆蓋面上實現“審計全覆蓋”。
三、重點內容解讀
(一)區審計局對哪些項目開展政府投資審計?
區審計局主要對我區以政府預算內資金以及其他政府資金所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開展政府投資審計。
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資金的建設項目,經區委審計委員會、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可列入投資審計監督范圍。
(二)該辦法的突出的要點是什么?
該辦法突出的要點主要有。第一,實行項目分類審計,抽審與必審相結合,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質量。第二,主要規定了強化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監督,明確了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重點等問題。第三,實行項目入庫辦法,利用博山區政府投資審計管理系統,掌握我區政府投資項目情況,對項目結算資料、結算審核結果進行備案,實現政府投資審計“全覆蓋”。第四,厘清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和審計機關的監督責任,區審計局是在建設單位完成結算審核的基礎上進行審計監督。第五,主要規定了加強組織領導,依法獨立實施審計監督,明確了向社會購買服務、審計經費保障、審計隊伍建設等問題。
四、解讀單位及咨詢電話
解讀單位:博山區審計局
解讀人:喬宏林
咨詢電話:0533-411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