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王大釗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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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78779 | 文號: | 博政任〔2023〕2號 |
| 發文日期: | 2023-08-0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
王大釗同志任山頭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邊文珂同志任城西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邊勝同志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輝、王英俊同志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趙勤同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孫金玲同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畢京濤同志任區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宮存剛同志任區審計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房曉晨同志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勇同志不再擔任區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王成剛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岳曉華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區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魏海峰同志任區國防動員辦公室副主任;
王冰同志任區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楊晉同志任區服務業發展中心主任;
趙偉同志任區人民政府市民投訴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雷同志任區能源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韓曉波同志任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不再擔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段翠美同志任區林業保護發展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魏秀麗同志任區農業機械事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李光俊同志任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王靖元同志任博山六中校長,不再擔任區第二職業中專校長職務;
劉持久、韓云飛同志不再擔任山頭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張海鋒同志不再擔任城西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李連超同志不再擔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人民政府市民投訴中心主任職務;
商華同志不再擔任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趙錦昌、馮衍珍、蔣峰同志不再擔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趙強同志不再擔任區信訪局信訪督查專員職務;
亓志偉同志不再擔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田曉同志不再擔任博山風景名勝區黨政辦公室主任職務;
劉志斌同志不再擔任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賈琮同志不再擔任區政務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田復剛同志不再擔任博山六中校長職務。
請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博山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