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23〕38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3-5419374
成文日期
2023-12-08
發文日期
2023-12-09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博政辦字〔2023〕3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博山區“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為加快建設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優化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根據《山東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淄博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以維護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打造優質高效持續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為主線,以建設高品質民生促進共同富裕為目標,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服務質量更加優質、資源配置更加均衡,著力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層級優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具有博山特色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推動健康博山建設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強化政府在健康領域的保障、管理和監督責任,保障醫療衛生服務公益性,發揮政府辦醫療機構的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充分調動全社會各主體合理有序融入健康工作。
堅持預防為主,醫防協同。堅決貫徹以預防為主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更加注重健康風險防范,增強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推動預防關口前移,強化醫防協同,加快推進“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堅持需求牽引,平急融合。突出健康問題導向,擴大資源供給,提高質量水平,優化結構布局,既立足平時需求,又充分考慮公共衛生應急事件需要,完善設施設備標準,全面提高應急處置平急融合、即時切換、系統聯動能力。
堅持提質增效,科學布局。按照“控制總量、優化存量、轉型發展余量”的原則,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化建設,提高標準、適度超前,強化醫療衛生服務效能。加快優質資源區域均衡布局,縮小城鄉、區域、群體間資源配置、服務水平差距,促進健康公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建立堅實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富有韌性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具有博山特色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完善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有力的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構建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與群眾健康需求相匹配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居民健康素養走在全市前列。
表 1 博山區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主要指標

二、總體布局
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主體,以“一老一小”為重點人群的衛生健康服務機構為補充,以衛生健康監督為保障,傳承創新特色中醫藥服務,形成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提供健康促進、預防、保健、治療、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等健康全過程的連續型醫療衛生服務。
(一)床位資源配置
科學調控床位資源規模。到2025年,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0.98張左右,其中公立醫院8.24張左右,推進床位由數量擴張向質量提升轉變。按照不低于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置公立專科醫院床位。將區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口床位數提高到6.1張左右,其中區級醫院2.9張左右,基層3.2張左右。按照每千人口床位2.74張左右為非公立醫院預留空間。
優化床位資源配置結構。引導增量床位向傳染、重癥、腫瘤、婦幼、精神、康復、老年、護理等領域傾斜,優先支持中醫類醫療機構擴大床位規模,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康復、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分別達到0.95張、1.21張。
加強床位資源配置管理。全面實施床位分類管理,結合區域發展,依據各醫療機構現有衛生資源、床位使用率和經濟、社會、人口、交通等實際情況,按照優先發展、持續發展、促進發展等要求,合理確定床位數量。優化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標準,合理提高床均建筑面積。到2025年末,全區千人口床位數增長量為0.23張左右。
表 2 博山區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總體發展策略

注:數據包含駐地市級醫療機構床位數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
(二)人力資源配置
完善醫療衛生人力資源配置。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4.58人(其中中醫類別0.38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達到5.57人;每千人口執業藥師數達到0.77人;每萬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增長到9.85人,醫護比、床醫比逐年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省定標準科學合理配備人員編制,根據實際承擔疾病預防控制任務,適當增加人員配備,滿足基本工作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比例不低于85%,衛生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70%。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一般按區域每萬名常住人口1名的比例配備。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均配備1~2名專(兼)職公共衛生醫師。重視人才內涵建設,著力優化衛生人力資源構成,提升技術水平。
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落實省、市、區人才政策,著力壯大高層次人才、公共衛生人才、中醫藥人才、基層衛生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等重點人才隊伍,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健全完善衛生健康人才“引育留用管”全鏈條工作機制,形成供需平衡、科學合理、管理規范、素質全面的人才隊伍體系,確保“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通過校地對接、來博返博人才交流等方式,實施精準招才,優先滿足臨床醫學、公共衛生、中醫藥學、急危重癥及相關學科緊缺人才的引進培養需求。按照“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人才引進模式,精準引進掌握核心醫療技術,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醫學專家。對標省內外先進水平,培養選樹一批具有寬闊視野的現代醫院管理人才和高精尖學科帶頭人。到2025年,積極培育推薦一批省級基層名中醫,市級青年名醫、基層名醫等省市專家人才。進一步完善人才評價制度,逐步建立以醫德、能力、業績為重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全面推行專業成果代表作制度,健全人才激勵使用、服務保障機制,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擴大人才供給規模,加強衛生人力資源培養和政策支持力度,積極完善人才梯隊培養機制。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設備資源配置
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嚴格按照省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指標進行配置。提高基層醫學影像和檢查檢驗服務能力,推進檢查檢驗和結果互認。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設施設備。加強“120”急救醫院急救車輛等急救運載工具和設備配置,每3萬人口至少配置1輛急救車,偏遠地區可適當增加配置數量。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
(四)信息資源配置
配合全市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城市,進一步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到2025年,80%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電子病歷評級達到四級以上;規范化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動態使用率達到90%以上。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財政局、區大數據中心)
(五)技術資源配置
按照“扶優、扶強”的學科建設思路,重點加強對骨科、腫瘤、傳染病、神經內科等學(專)科建設扶持力度。充分發揮省級、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優勢,重點推進腫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以及兒科、精神科等短缺醫療資源的專科聯盟建設。鼓勵引進或柔性引進省內外名醫專家來博建立工作室,帶動專科綜合能力提升。
到2025年,爭創市級臨床重點專科1個、市級公共衛生重點專科1個。鞏固提升中醫藥臨床重點學科、重點專科成果,全面推進中醫專科建設,輻射帶動基層醫療機構中醫專科建設和能力提升。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學技術局、區財政局)
三、完善體系建設
(一)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1.功能定位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是向轄區內提供專業公共衛生服務,并承擔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構所組成的整體。由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和醫療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組成。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是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主要向轄區內提供專業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急救、精神衛生),并承擔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構所組成。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急救機構、精神衛生機構等,原則上由政府舉辦。
區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完成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承擔轄區內專業公共衛生任務以及相應的業務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并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公共衛生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等。
2.建設任務
優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標準化水平,實施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房屋建設、儀器裝備、人員配備、職能落實標準化。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至少建成2個負壓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具備開展核酸檢測能力。加快建立區域“三高共管,六病同防”醫防協同慢性病管理體系,推進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深度協作和協同。強化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履職盡責能力。
持續提升基層疫情防控能力。嚴格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檢分診制度,規范發熱哨點診室建設和運行。抓好基層機構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強化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與物資保障能力。提升信息技術在衛生應急中的應用水平,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配協同聯動機制,完善應急物流保障能力,加強應急物資信息互聯互通,確保物資送達的及時性。
提升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加強區精神衛生中心建設,不斷提升精神衛生服務能力,持續推動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門診和兒童青少年心理門診,擴大精神衛生服務覆蓋面。區精神衛生中心開設康復科(門診)。
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能力。持續改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信息化建設,持續做好區鎮村一體化監測,提高食品安全風險和管理工作水平。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資源配置
按行政區劃分級設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區級同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只設1個。區級以下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相關工作。鎮衛生院設置發熱門診/診室,區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室,配置專門傳染病相關臨床、公共衛生人員。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婦幼保健院、區精神衛生中心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內涵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區人民醫院要加強重癥醫學科、醫學檢驗實驗室等公共衛生相關學科建設,全面提升綜合救治和多學科聯合診治水平。配合全市做好緊急醫學救援站點的規劃設置,組建快速反應小分隊;設置1個街頭獻血場所(城市健康客廳)。
到2025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不少于1名具有較高水平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骨干人才。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應配置1~2名專(兼)職公共衛生醫師。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低于4名/10萬人口,精神科注冊護士數不低于8.68名/10萬人口。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
重點工程1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
(二)醫療服務體系
1.功能定位
醫療服務體系作為由不同層級醫療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主要提供疾病診治服務,承擔醫學教育、人才培養、醫學科研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等任務。
區級公立醫院主要承擔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治、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功能,指導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工作、醫療技術推廣和相應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
非公立醫院是醫療服務體系的補充,主要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高端服務和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服務等緊缺服務,是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
2.建設任務
打造區域醫療高地。依托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院、區婦幼保健院,提高醫療服務和急救重癥診療能力,帶動全區整體醫療服務水平提升。積極鏈接高端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加強與高端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在學科共建、技術培訓、遠程診療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實施青年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工作計劃,引進名醫專家來博建立工作室,提升我區醫學水平。
健全醫防協同發展。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加強二級以上醫院公共衛生科建設,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按規定落實補助政策。堅持“三方融合,產學研聯動”,建成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醫療機構分工協作、優勢互補、業務融合的工作機制。促進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推進疾控中心、二級以上醫院、基層機構深度融合,拓寬醫防融合服務范圍,提供全人群、全流程、全周期健康管理。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
創新醫療服務模式。充分利用區醫院、區中醫院、源泉中心衛生院等優質資源,聚力打造“一橫兩縱”醫共體新格局,形成區域優質醫療資源高效利用的醫共體服務新模式。
推進“智慧醫療”建設。加快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智慧醫院和互聯網醫院建設,提升醫院電子病歷應用評級和智慧化醫院建設評級水平。
支持社會資本辦醫,優化多元辦醫格局。促進高端醫療服務發展,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支持社會力量深入專科醫療等細分服務領域,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建設提供特需緊缺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支持舉辦連鎖化、集團化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安寧療護等獨立設置機構。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大數據中心、區醫療保障分局)
3.資源配置
積極爭取市級優質醫療資源,支持區級醫院提標擴能,加快數字健康基礎設施建設,鼓勵“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擴大優質醫療資源輻射覆蓋范圍,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更好滿足群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需求。
合理制定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原則上,公立綜合醫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必須設置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置急診觀察床。專科醫療機構的專科床位數不低于其總床位的80%。
推動社會辦醫高水平、多元化、差異化發展,與公立醫院形成功能互補的發展格局。支持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凈化等獨立設置醫療機構并實現連鎖化、集團化。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病、康復、兒科、產科等專科醫院和護理院。
重點工程2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醫療保障分局)
(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功能定位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指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整體。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包括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和診所等。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為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提供技術指導,對專業技術人員及鄉村醫生進行培訓與考核等。
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在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指導下,承擔與其功能相適應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區衛生健康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內部的醫務室和門診部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單位或本功能社區的基本醫療服務。
其他門診部、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關醫療衛生服務。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其提供的服務予以補助,并公開服務項目、價格、工作情況等,接受社會監督,由監督執法機構加強督導。
2.建設任務
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將基層衛生健康工作與鄉村振興統籌推進、融合發展。加強鎮衛生院的基礎設施、床位設置、儀器設備及發熱哨點診室建設。新建或由鎮衛生院轉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參照社區醫院標準建設。嚴格落實新建小區配套社區衛生服務用房政策,合理增設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一體化管理。2025年,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達到國家基本標準,達到省提升標準和國家推薦標準占比分別不低于87%、40%。
筑牢村級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按照《山東省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提升標準》,加強房屋設施標準化、設備配置標準化、服務功能標準化建設。積極推進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產權公有和鄉村醫生“區招鎮管村用”政策落實,對農村尤其是偏遠山區村衛生室按規定落實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積極推進慢性病用藥和報銷服務向鄉村延伸,基本滿足醫療服務需求。結合實際配備“健康大巴”,選派醫務人員定期到村衛生室開展巡診和鄰(聯)村服務工作,構筑農村地區“15分鐘健康服務圈”。
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設立基層首席公共衛生醫師,為每個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2名專(兼)職公共衛生醫師。村醫隊伍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比例達到80%。加強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執法人員骨干庫,發揮監督協管員、監督信息員作用,夯實監督執法基層網底。
推進信息化賦能基層醫療衛生。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提高基層檢查、檢驗設備智慧化水平,積極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與信息化平臺對接的智能設備終端及重點人群智能隨訪設備,實現公共衛生隨訪、體檢信息自動采集和上傳分析。推動遠程醫療覆蓋全部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心村衛生室。實現衛健專網和醫保專網互聯互通,為實施慢性病用藥和報銷服務向鄉村延伸提供信息化支撐。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學技術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大數據中心、區醫療保障分局)
3.資源配置
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占比達到90%。結合輻射人口、區域位置、交通條件、就醫流向等因素,選擇1~2個鎮衛生院,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建設醫療服務次中心。
建設社區醫院。常住人口3萬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設置1所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莊,重點建設中心村衛生室。搬遷撤并村莊一般不再新建村衛生室,原有村衛生室隨村莊規劃調整進行相應調整和撤并;對位置偏遠、人口偏少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規劃設立村衛生室服務點。
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2名專(兼)職公共衛生醫師,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或兒童保健醫生。以區為單位按照服務人口1~1.5‰配備鄉村醫生,中心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以區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鎮(街道)衛生人員編制總量。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45%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基層衛生人員數達到3.7人以上。促進診所發展,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全科或專科醫生,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或特色門診部,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每個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復合型骨干人員。
強化鎮衛生院DR、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血凝儀、空氣消毒機、遠程診斷等設備配備。服務人口數量達到5萬以上的鎮衛生院,可配備16排以上CT設備。強化村衛生室除顫儀、遠程診斷、智慧隨訪等設備配備。
重點工程3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財政局)
(四)中醫藥服務體系
1.功能定位
中醫藥服務體系是以區中醫院為骨干、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以維護、恢復和促進健康為基本目標,以中醫藥理論、技術與方法為基本手段,提供預防、醫療、康復、養生、保健等服務的有機整體。
2.建設任務
提升中醫藥服務體系品質。推進中醫醫療資源提質擴容,優化中醫藥資源配置規劃布局,加強區中醫院特色優勢建設和標準化建設,全面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
提升中醫藥特色醫療服務能力。推進中醫藥臨床重點專科提檔升級,強化區域龍頭專科,深化中醫藥專科聯盟建設,打造中醫藥優勢專科集群。強化中醫院急診、重癥醫學等科室建設,加快建立疑難重癥多學科診療體系。
提升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能力。推進治未病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中醫藥康復服務體系,區中醫院設立治未病科和康復科,其他醫療機構不斷增加中醫藥康復服務項目。
提升中西醫協同發展能力。在政府辦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建立健全中西醫結合制度,強化中醫藥科室建設,推進中藥房標準化建設,強化臨床科室中醫醫師配備。
提升中醫藥公共衛生應急能力。不斷完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西醫協同機制,強化指揮、預防和應急救治體系的建設和協同作用。持續強化中醫應急醫療隊伍建設和能力培訓。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分局)
3.資源配置
區級至少設置1所二級以上政府辦中醫類醫院。政府辦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科室全覆蓋,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扁鵲國醫堂全覆蓋,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6%的規劃內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按照1.21張配置,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38人,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比達到45%以上。加強公立中醫醫院領導班子建設,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重點工程4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醫療保障分局)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1.功能定位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是以“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為服務對象,實現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和保障的重要載體。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婦幼保健、普惠托育、老年健康、職業健康、康復醫療等具有新時期特點的衛生健康機構,部分機構融合在基層、公共衛生、醫療三大框架服務體系內。
健康教育機構。承擔全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咨詢與政策建議工作,總結推廣適宜技術,開展業務指導、人員培訓、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監測與評估。包括健康教育專業機構,承擔健康教育工作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等。
婦幼保健機構。以孕產保健、兒童保健、婦女保健、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為中心,以必要的臨床診療技術為支撐提供婦幼健康服務,承擔轄區婦幼健康業務管理和技術支持工作,實施婦幼公共衛生項目,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承擔家庭科學養育指導和0—3歲嬰幼兒照護,促進嬰幼兒健康發展。包括區域綜合托育中心、社區托育服務中心、家庭和工作場所托育點等。
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承擔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老年健康服務。包括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安寧療護機構等接續性醫療機構,以及設置老年醫學科的綜合性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
職業健康機構。承擔轄區內的重點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職業病防治情況統計和調查分析、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報告、應急處置、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技術支撐任務。包括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評價機構等。
康復醫療服務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包括二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等。
2.建設任務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完善與健康博山相適應的健康教育工作體系,加強中小學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鞏固健康區建設成果,有序開展各類健康細胞建設,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著力提升嬰幼兒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全面改善病(產)房、新生兒室等診療環境和設施設備條件。配置相關緊缺醫療設備,適當增加兒科病床數量,加強兒科醫師培養力度。設置一定數量的兒科隔離病房,滿足傳染病救治需要。
推進普惠托育專項行動。選樹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托育機構,為群眾提供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大力發展“醫育結合辦”“托幼一體辦”“工會組織辦”等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不斷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
積極探索多業態融合發展,開展醫養結合。引導部分一、二級醫院轉型為老年、康復、長期護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體系建設,加強康復醫療專科建設,強化康復醫療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以區域醫共體為核心,打造區域醫、防、康、養、護、健整合型一體化的健康服務綜合體。
全面加強職業健康水平保障。健全以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為主體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嚴格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0%以上,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穩步提升,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資源配置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應設立健康教育科(室)或確定相關科(室)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每個機構至少配備2名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要依托現有資源,加強健康教育力量建設,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不低于崗位總量的80%。
設立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持續鞏固區婦幼保健院二甲醫院創建成果。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開展婦幼健康信息化平臺建設。
至少有1家具備常見職業病危害因素相應職業健康檢查能力的檢查機構。依托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塵肺病康復站。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驗檢測、工程技術、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0%。職業健康檢查中心按需要配置執業醫師、護士、其他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至少配置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
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設置比例100%,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友善型醫療機構不少于90%。至少建成2個安寧療護病區,力爭5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鎮衛生院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全部設立康復醫學科,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面開展康復醫療服務。康復醫生隊伍可采取專職或兼職的形式組建。力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達到8人以上、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以上。
婦幼保健院實有床位數原則上應不少于100張,床位設置主要用于婦女兒童健康保健。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達0.85名、床位增至2.2張。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力爭達到4.5個。每千名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照護床位數不低于2.5張。
鼓勵發展護理中心、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服務機構,為疾病慢性期、恢復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護理服務、康復醫療服務和安寧療護服務等。
重點工程5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委編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六)衛生健康監督體系
1.功能定位
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包括區、鎮(街道)、村(社區)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等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2.建設任務
完善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制度。健全多部門協同機制,落實部門責任,推動醫療機構實名就醫、部門信息共享、監管結果共用,進一步完善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
加強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按照“與監督執法任務相適應”原則,參照國家有關標準配置監督機構的業務用房、執法裝備、執法車輛等,促進健康監督機構工作規范化。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監督執法信息化水平。落實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加強法制稽查,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完善監督執法模式。推進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合理調整各專業抽查比例和頻次,實現與人民健康密切相關領域的監督檢查全覆蓋。在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專業領域推行量化分級管理、分類分級監督執法、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等“信用+綜合監管”模式。
提升監督執法效能及監督執法公正性。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投訴舉報處理率達到100%,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100%。以“雙隨機”抽查作為衛生監督工作的基本手段,覆蓋衛生健康監督各專業,根據每個專業被監督單位數量、監管難度和風險程序,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抽查結果及時全面網上公示。推行檢查對象隨機抽取、監督執法人員隨機選取的“雙隨機”抽查模式,提升監督執法公正性,保障醫療衛生市場公平。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分局)
3.資源配置
加強衛生健康監督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范化建設,推動區級執法力量向鎮(街道)下沉。監督執法所需業務用房、執法裝備、快檢設備、執法車輛等按照有關規定和國家配置標準,本著“與監督執法任務相適應”原則進行配備。完善衛生健康監督執法信息系統,推進“互聯網+監督執法”。
重點工程6
(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配合部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組織與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和完善黨領導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全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黨的建設,把黨的領導落實到衛生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堅持預防為主、醫防協同,深入實施健康博山行動,完善健康促進工作體系。各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將規劃實施列入工作目標,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與健康工作,科學配置區域醫療衛生資源,舉辦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便利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保障。
(二)加強部門協作。衛生健康、發改、財政、自然資源、規劃、編辦、人社、醫保、大數據等部門要加強政策協同,協調推進規劃實施。發改部門要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安排,依據規劃做好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立項工作;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要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布局醫療衛生用地;機構編制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統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人社部門制定配套人才支撐政策;醫保部門要完善醫保配套政策;大數據部門要做好信息化項目審批立項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動員社會參與。要統籌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健全愛國衛生工作網絡,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將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緊密結合,融入基層治理,推動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動員與自下而上主動參與相結合的群眾動員機制。健全社會健康教育網絡,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四)嚴格規劃實施。要將規劃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提條件,建立健全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定位目標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學的組織管理模式和有效的運行機制。區衛生健康局要會同區有關部門單位強化規劃實施監督和評估考核,開展進度和效果評價,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策,不斷提高規劃對區域衛生資源配置的指導能力,逐步提升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效率和社會效益。
掃碼使用手機瀏覽本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