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發〔2013〕37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13-5156492
成文日期
2013-07-02
發文日期
2013-07-02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針對近期全國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多發的情況,國務院辦公廳決定從今年6月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淄政辦發明電〔2013〕17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區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領導同志近期一系列批示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把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當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堵塞監管漏洞,強化防范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檢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排查問題及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總結檢查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重點工作環節,并將檢查督導貫穿于大檢查的全過程。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底數,徹底排除安全隱患,依法關閉和取締非法違法企業,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
二、檢查范圍
檢查全區所有轄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化品、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和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三、檢查內容
(一)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各鎮(街道、開發區)、各部門貫徹落實近期國家和省、市、區一系列安全生產會議要求,以及各級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責任,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來抓,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分工是否明確、清晰,并得到切實落實;是否做到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打非治違”和各類專項整治是否取得實效。
(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首要職責。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照《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60號)和《淄博市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淄辦發〔2010〕22號)要求,健全完善各類安全生產制度,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不斷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科技支撐、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各類建筑、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等情況。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及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等情況。
(三)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情況。
1.煤礦: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和煤礦安全七項治本攻堅舉措,嚴厲打擊私挖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情況;超能力組織生產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停產整頓的小煤礦整改及復產驗收情況;“一通三防”、防治水、機電運輸、頂板管理、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情況;礦長帶班下井制度執行情況;優化開拓布局合理集中生產情況;雨季“三防”物資儲備、防汛值班及《煤礦防治水規定》落實情況;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瓦斯檢查制度執行等情況。
2.非煤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情況;查處超許可范圍生產、非法盜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工程技術人員配備、非阻燃材料更換情況;露天礦山邊坡管理情況;尾礦庫在線監測使用情況;礦領導下井帶班執行情況。
3.危化品: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機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涉及危險工藝生產裝置的自動控制措施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監測監控系統是否按規定改造完成。危險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等安全設備投入使用情況。是否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了演練。落實和規范對外承包作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情況。
4.消防:各單位都必須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道路交通: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行、你我他”和“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以客車、校車、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農村面包車等“五類車”為重點,全面排查長期逃避監管、逾期不參加安全技術檢驗、車輛安全關鍵部件陳舊老化、制動性能下降、安全性能不符合技術標準等不安全的車輛;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農村道路、山區道路以及通行班線客車的道路為重點,全面排查道路線型不良、不符合相關設計和建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或不達標等近年來事故多發的危險路段;以客運企業和客運場站、危險品運輸企業為重點,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機制和制度不健全、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和駕駛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時GPS專人值守的動態監控制度不落實、管理混亂等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以查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為重點,高速公路嚴查超員、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及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開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為重點,集中整治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搶占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無證、駕駛報廢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十大野蠻危險駕駛行為。
6.建筑施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防物體打擊、防觸電、防倒塌、防中毒、防中暑、防雷擊措施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
7.食品藥品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情況。
8.民爆器材:生產工藝和流程是否嚴格按照行業驗收時的材料、配方、結構、標準、工藝參數、工藝流程組織生產,是否存在私自改變行為,是否嚴格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工房庫房定員、定量、定置管理是否嚴格落實;是否制定并落實不合格品和廢品管理制度,對安全特性可能發生變化的不合格品嚴禁回用。在用專用生產設備是否符合行業規定,設備管理是否執行行業標準,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維修記錄是否齊全,特種設備是否實施有效管理。危險作業場所視頻監控是否符合行業標準,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設備選型是否符合標準,監控信息儲存是否符合要求。關鍵工序的防傳爆、防殉爆措施是否得到落實,安全聯鎖裝置、防殉爆防傳爆裝置是否進行驗證,防護土堤、防護裝甲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9.冶金有色:冶金及高爐液態渣鐵專項治理情況。落實煤氣管理和高爐開爐、生產、護爐、停爐及高溫鐵水吊運防范措施情況,煤氣區域、高溫液態金屬吊運區域、有限空間、粉塵爆炸場所、電氣系統等危險性較大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10.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力密集型企業和危化品企業中的電梯、大型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和各類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和日常維護保養情況。
11.文化活動場所:網吧、文化娛樂場所、演出場館、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文化館(站)及各類文化活動場所專項整治情況。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踩踏等措施情況。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出口等是否暢通無阻,是否被人為鎖死和堵塞,活動期間是否有人值守。疏散標志、應急照明設備、供電線路和設備等是否完好,消防安全是否達標。各類建設、改造工程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四)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相關安全標準、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五)汛期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防洪、防垮塌、防滑坡和泥石流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情況。
四、檢查方式
(一)企業自查自糾。各單位必須全面、徹底的開展自查自糾。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認真、細致地對本單位進行全面的安全排查,特別是對隱患易生、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和關鍵環節要重點排查。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訂具體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自查結束后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要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二)部門監督檢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由部門領導帶隊組成檢查組,對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大檢查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要把大檢查與嚴格執法結合起來,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必須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依法停產整頓,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復產前必須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問題徹底解決后方能復產。
(三)政府督促整改。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協調公安、建筑、安監、質監、工商、交通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全面徹底地整改各類隱患。區安委會必要時要組織檢察院、監察局組成督查組,對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大檢查活動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專項督查,確保大檢查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轄區內的所有單位。要逐級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每條重大隱患,都要掛牌督辦、一盯到底。區政府各有關專業安委會要按照定點督查鎮、街道、開發區的要求,在大檢查期間每月至少對所包鎮(街道、開發區)進行一次專項督查,推動大檢查活動扎實、深入開展。
(四)創新檢查方式。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明察暗訪、突擊夜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進行重點檢查。要采取專家陪同檢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將現場檢查、隱患排查、系統分析等部分內容交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安全服務機構負責,提高大檢查的有效性。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副區長劉承志任組長,區安監局局長吳曉光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區政府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負責統籌安排、協調和指導全區的大檢查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成立由行政負責同志牽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要逐級、逐部門明確責任,做到動員部署、責任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各部門和各單位也要針對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和承辦機構,具體組織、指導和監督大檢查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要將大檢查工作方案、負責人、牽頭單位和聯絡員,于7月10日前一并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各單位要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種載體,對安全生產大檢查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安全大檢查輿論氛圍。要注重典型帶動,對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要及時進行報道和表彰;對安全大檢查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開曝光,推動大檢查工作深入開展。要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廣泛發動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監督、舉報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大檢查工作機制。
(三)敢于動真碰硬。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要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以更加“嚴細實”的作風,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堅持“命”字在心、“嚴”字當頭、敢抓敢管,忠實履行職責。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四個一律”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活動開展不力的部門和個人,要通報批評,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各級領導同志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構建長效機制。要把大檢查與“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和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結合起來,善于借助先進技術和科技手段,健全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通過政府牽線搭橋的方式,引導企業與高層次的安全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幫助企業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從根本上提升企業預防和防范事故能力。
(五)做好分析總結。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檢查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要通過編發簡報專刊等形式,通報情況、交流經驗、推動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各部門每月1日前將大檢查開展情況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大檢查工作結束后,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要認真分析和總結,把大檢查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要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各部門要于10月1日前報送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附件:1.博山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員名單
2.區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舉報電話
(2013年7月2日印發)
組 長:劉承志(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吳曉光(區安監局局長)
成 員:譚寶平(區經信局副局長)
趙宏偉(區教育體育局副書記)
閆法忠(區公安分局副政委)
白 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王 勇(區交通運輸局工會主任)
王 衛(區農業局副局長)
岳國喜(區水務局副局長)
陳維榮(區林業局副局長)
徐偉光(區商務局副局長)
李軍勇(區文化出版局副局長)
韓曉波(區衛生局工會主任)
周 云(區環保分局副局長、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
焦明東(區安監局副局長、安監大隊大隊長)
孫 鵬(區人防辦副主任)
李 濤(區旅游局副局長)
王 偉(區糧食局副局長)
丁 恒(區農機局副局長)
楊光義(區煤管局副局長)
王 飚(區供銷社副主任)
祝玉田(區工商分局副局長)
蔡尚高(區國土資源分局副局長)
馮衍珍(區質監分局副局長)
燕洪博(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大隊長)
李 密(區氣象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吳曉光兼任辦公室主任,焦明東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區安監局:4120139
區檢察院:3011470
區公安分局:110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180562
區交通運輸局:4139809,18053301310
區水務局:4110224,4180207
區煤管局:4292720
區工商分局:4160315
區國土資源分局:4297012
區質監分局:412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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