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字〔2019〕64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19-1828488
成文日期
2019-11-15
發文日期
2019-11-18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林業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博政辦字〔2019〕6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直各部門、有關單位:
《博山區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博山區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松材線蟲病是由松材線蟲侵染松樹并導致樹木迅速死亡的一種危險性森林生物災害,該病致病力強、傳播途徑多、危害嚴重且治理難度大,被稱為松樹的“癌癥”。為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預防松材線蟲病入侵,確保我區松林資源及生態安全,依據《淄博市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依法監管,強化責任”的方針,完善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疫情監測和疫木及其制品的檢疫,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升對松材線蟲病的預防除治能力,確保我區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
(三)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各項防治措施并舉,防控結合的原則。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控災減災的原則。堅持分級聯動,各司其責的原則。堅持屬地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原則。
(四)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松材線蟲病生態災害督辦追責辦法》《國家林業局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淄博市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五)疫情分級
根據松材線蟲病發生區域和地點,將其疫情分為兩級。
Ⅰ級疫情(重大疫情):松材線蟲病在2個以上鎮辦爆發流行,對森林資源、國土生態、旅游資源造成巨大危害的;
Ⅱ級疫情(嚴重疫情):松材線蟲病在1個鎮辦發生,對森林資源、國土生態造成嚴重威脅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系統與職能
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為我區松材線蟲病防控應急指揮系統,由分管副區長任指揮,區自然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博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區氣象局、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分管同志為成員。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我區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研究決定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解決防控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松材線蟲病的防控工作。
各部門單位根據職責范圍,協調聯動,切實負起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局,具體職責是:貫徹落實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承辦松材線蟲病防控的日常工作;負責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松材線蟲病疫情監測、疫木及其制品的檢疫、病害防治,落實各項防控防治措施;負責疫情信息的收集、統計、上報工作;開展防控技術培訓和宣傳。
三、監測預防體系
(一)監測區域
根據博山區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劃分重點防控區、一般防控區,實行分區管理、分類施策。
重點防控區:池上鎮、博山鎮、域城鎮、山頭街道、城西街道全域,及全區范圍內苗木交易市場、木材加工、銷售場所為重點防控區。一般防控區: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區域為一般防控區。
(二)預防體系
建立健全松材線蟲病監測預警網絡,加強松材線蟲病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市、區、鎮(街道)級測報站點和基層護林員的作用,加強應急專業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監測預警能力。
(三)疫情報告
全區各林業站監測站點認真監測本轄區松林的變化和松材制品情況,一旦發現疑似松材線蟲病的,應及時將情況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四、疫情確認
1. 鎮(街道)林業站發現疫情后,立即向區自然資源局報告。
2. 區自然資源局接到疫情報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檢疫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鑒定,得出初步檢疫結果。
3. 對懷疑為松材線蟲病疫情的,24小時內將采集樣本送省級森防檢疫機構進行進一步鑒定;鑒定結果第一時間報送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
4. 對疑似松材線蟲病的,在省級森防檢疫機構指導下,由區自然資源局派專人送有鑒定資質的實驗室做分離與鑒定,進行最終確診。
5. 經確認為松材線蟲病的,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報區政府和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五、預案啟動
根據我區松材線蟲病疫情分級和發生情況,防控應急預案從低到高分為二級和一級啟動。
(一)二級防控預案啟動
松材線蟲病在博山區一般防控區發生松材線蟲病疫情時,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立即派員赴現場了解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確定疫情嚴重程度,分析疫情發展趨勢。經確認后,啟動二級防控預案。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提出疫情控制工作方案報市級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啟動相應級別預案,部署監測、檢疫、處置措施,科學快速根除疫情。
(二)一級防控預案啟動
松材線蟲病在重點防控區發生松材線蟲病疫情時,啟動一級防控預案,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立即派員赴現場了解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確定疫情嚴重程度,分析疫情發展趨勢,并將有關情況報區政府和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博山區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盡快控制災情、科學防治。
六、控制措施
一旦發現疫情,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立即組織研究論證,劃定封鎖范圍,發布封鎖令,清除病源、處理疫木、徹底消毒,防止疫情擴散,提出有針對性的防控方案。
(一)分析疫源
根據對疫情區的調查結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擴散、流行的情況。對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線蟲病源,以及在疫情潛伏期和發病期間售出的松材及其產品等應立即開展追蹤調查,及時告知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單位。
(二)劃定疫情區
劃定疫情區以鎮辦行政區域為單位;將松林或松木制品感染松材線蟲病的鎮辦行政區劃為疫情區。
(三)疫情區防控措施
在松材線蟲病發生的疫情區,采取果斷措施,進行檢疫封鎖和有效除治。
1. 檢疫封鎖
在疫情區通往外地的所有道路上設立臨時檢疫檢查點,杜絕所有的松屬木材、枝椏、制品等流往外界。
2. 除治措施
松樹發生松材線蟲病的,要及時對病株實施單株砍伐,及時拔除疫點。對砍下的樹干、枝椏集中密封裝車全部運往除害處理場予以銷毀。松木制品感染松材線蟲病的,要按照《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封存、沒收、銷毀。
3. 解除封鎖與結束預案
疫情區內所有松科植物及其產品按規定處理后,經過相應的觀察期(一般為50天以上)的監測,未出現新的傳染源,由省級林業檢疫機構人員審驗合格后,解除封鎖,預案結束。
七、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建立區、鎮(街道)松材線蟲病防治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相應足量的防治松材線蟲病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備貯運條件,安全的區域。
(二)資金保障
區、鎮財政應將松材線蟲病防治應急所需經費和物資儲備納入財政預算。
(三)組織保障
建立區、鎮(街道)松材線蟲病處理預備隊。處理預備隊由森林病蟲害防治專業人員、森林植物檢疫人員、公安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處理預備隊下設封鎖、除治、防控、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組。
(四)監督與演練
根據松材線蟲病預防情況和潛在威脅,松材線蟲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定期對松材線蟲病的應對能力進行檢查(包括機構、隊伍建設和物資、技術儲備情況等)。每年對專業人員和預備隊隊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小規模的實戰演練,提高應對松材線蟲病的處置能力。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及時對松材線蟲病防控預案進行修訂。
(二)獎勵與責任
對在報告和除治松材線蟲病疫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報告和除治松材線蟲病疫情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責任。
本預案由博山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三)術語
松材線蟲病:是松樹的一種毀滅性流行病,所表現出來的外部癥狀是針葉陸續變為黃褐色乃至紅褐色,萎蔫,最后整株枯死。
疫區:松林感染松材線蟲病的鎮辦行政區劃為疫情區,經省人民政府或國家林業局劃定的區域為疫區。
疫木:是指松材線蟲病疫區內未經除害處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區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檢疫:根據檢疫法規,由法定的專門機構,依法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是否攜帶危險性有害生物所采取的檢查、檢驗和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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