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辦發〔2020〕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20-1981972
成文日期
2020-07-15
發文日期
2020-07-15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有效性
失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0年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博政辦發〔2020〕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區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召開以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區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共向區政府提出建議、提案199件,其中:區人大代表建議54件,區政協提案145件。為切實做好2020年區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是法律賦予代表的職權,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實施監督的重要體現;政協提案是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做好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是各級各部門的重要職責,是政府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意見的重要途徑,對于改進政府工作,推動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起著重要作用。各承辦單位要切實增強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以增強辦理實效為目標,以規范辦理程序、完善辦理機制為保障,著力構建職責明確、重點突出、督辦有力、落實到位的辦理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二、明確辦理要求
(一)確保接收到位。各承辦單位收到建議提案后,要仔細審閱、核對,及時研究辦理。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應在收到本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區政府辦公室說明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并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證明,由區政府辦公室審核后重新確定承辦單位,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接收。未經同意,各單位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轉辦其他單位。
(二)落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要盡快完善機制、健全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承辦工作。交辦意見明確一個單位或多個單位分別辦理的,由承辦單位分別研究辦理;明確主協辦單位辦理的,由主辦單位匯總協辦單位意見后,形成統一答復意見。主辦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主動與協辦單位協調辦理,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自收到建議提案之日起1個月內將辦理意見書面告知主辦單位。主辦、協辦單位應相互通報辦理情況,雙方意見不一致時,要通過召開協調會或聯合開展專題調研等方式,共同研究辦理事項,達成一致后方可形成答復意見。
(三)明確辦理時限。自建議提案交辦之日起,各承辦單位要在三個月內辦理答復完畢,將辦理答復材料報區政府辦公室,并分別抄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和區政協提案委辦公室。同時,各承辦單位應將辦理完畢的建議提案底稿及答復意見等有關材料,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
(四)加強溝通協商。各承辦單位要把溝通協商作為辦理工作的必經環節,辦前了解意圖、辦中溝通協商、辦后跟蹤回訪,認真聽取提出建議提案者的意見建議,找準解決問題的措施和途徑,確保溝通率100%。要以讓代表、委員滿意作為辦理工作的第一目標,采取召開座談會、邀請代表、委員參與實地調研、上門走訪等方式,加強與代表、委員面對面溝通協商,做到無溝通不答復,溝通到位再答復。原則上承辦建議提案總件數在20件以上的單位,要召開面復會。
三、規范答復意見
(一)答復意見要準確。建議提案件應逐件答復,不得把題目或內容相似的建議提案合并答復。答復要嚴肅認真,切實做到問有所答,答有所據,不得答非所問;答復意見內容要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符合實際,文字簡明,表述準確,不得出現評價式、辯論式、推諉式答復件。答復意見須按照統一格式行文后報送區政府辦公室,經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答復代表、委員,同時抄送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協提案委辦公室。答復意見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承辦單位應做好保密工作。
(二)提高辦理實效。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建議提案過程中,要把著力點放在以承辦建議提案推動解決實際問題上。凡是具備條件解決的,應集中力量盡快解決;因條件所限暫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并及時將進展情況向代表、委員反饋;屬于確實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如實向代表、委員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對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導性的意見建議,要結合工作實際,在制定政策措施時積極吸收采納。
(三)規范進行面復。答復時,要請代表、委員填寫面復意見,征詢代表、委員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于代表、委員聯名提出的建議提案,至少要答復兩位代表、委員。代表、委員對答復意見不滿意的,承辦單位要向區政府書面說明原因,由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協提案委辦公室會同區政府辦公室組織重新研究辦理,由承辦單位在一個月內再次答復代表、委員。
四、公開辦理結果
根據政務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各承辦單位要積極履行公開職責,按照“先審查、后發布,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提案辦理答復,經審查可以公開的,要在面復代表、委員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博山區政府門戶網站“建議提案”專題專欄中公開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信息,方便公眾查閱,同時公開辦理建議提案總體情況、相關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有關辦理工作動態等。對涉及國家秘密或部分答復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依法不予公開。
五、加強督查督辦
為確保辦理質量和效果,區政府辦公室將就辦理工作進行全程督查督辦,對于重點建議提案,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建議提案,代表、委員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建議提案,以及多年提而未決的建議提案,區政府辦公室將與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協提案委辦公室聯合開展重點督辦,促進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預期實效。區政府辦公室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各承辦單位的辦理進度、答復質量和辦理實效進行考評,結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
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建議、提案過程中,如有建議和要求,請及時與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聯系電話:4110075)、區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4110099)、區政協提案委辦公室(聯系電話:4110104)聯系。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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