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全區綠化工作的意見發文機關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發文字號
博政發〔2013〕5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13-5156552
成文日期
2013-02-28
發文日期
2013-02-28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建設“以富裕、生態、文化、幸福、平安為標志的活力博山、魅力山城”戰略部署,突出“森林資源保護、林業產業發展”兩個重點,加快推進大環境綠化,壯大林業經濟,搞活林業經營,全面提升林業建設整體水平,確保森林生態資源持續穩定增長,實現建成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目標,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我區2013年綠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造福子孫后代的偉大事業。近年來,中央、省、市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加快造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對綠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黨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將包括造林綠化在內的生態建設工作提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全區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造林綠化方針政策,調動全區人民關心、支持、參與綠化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要充分認識造林綠化是每個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是建設家園、治理山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良好的生態環境,不僅能保持水土、涵養水源、優化環境,而且也是國家富足、民族繁榮、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為主題,更新觀念,調動全社會力量,大力推進全區綠化工作深入開展。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
2013年全區綠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區確保新增合格造林面積2.3萬畝,完成森林撫育5萬畝,育苗0.2萬畝,義務植樹150萬株;全區新建園林綠地40萬平方米,優化升級原有綠地30萬平方米,城區林蔭路普及率達到85%以上,林蔭停車場推廣率達到55%,綠地內喬灌木達到65%以上,多種植大樹,增加綠化面積,城市綠化覆蓋率提高1~2個百分點,森林覆蓋率達到59%。
(一)加快推進荒山造林進程。在淄河、孝婦河上游流域,按照生態、景觀、效益同步提高原則,結合水系綠化工程和長江防護林工程的實施,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全力打造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完成荒山造林2萬畝,改善生態環境,健全生態結構,完善生態功能。
(二)大力實施經濟林建設工程。立足山區資源優勢,以規模化布局、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為方向,積極引進名優特新果品,進一步優化結構,提高質量。以獼猴桃、藍莓、高鈣果、核桃等為主,新建優質標準化林果示范基地0.3萬畝。同時,引導林業產業進行系列開發。充分利用現有森林資源,做強林產品加工業、森林旅游業、林下種養業,實現森林資源的系列開發、多次增值。同時,扶優扶強一批重點林業產業企業,發揮示范、引導、帶動作用。
(三)努力搞好森林撫育工程及林場建設。加強森林撫育保護管理,提高林分質量,鞏固造林成果,確保完成5萬畝森林撫育任務。加大對集體林場的建設管理,確保林場的規范合理經營。同時,新規劃建設集體林場1處。
(四)積極完成綠色通道建設工程。對濱博高速公路、博沂路、仲臨路、湖南路等主干道路兩側林帶進行補植、養護,突出節點綠化,豐富綠化層次。同時,完成濱博高速公路兩側林帶的更新改造。利用冬春季節,對道路兩側速生林帶進行皆伐、更新,并對常綠林帶進行補植,全面提升景觀效果。
(五)認真做好濕地公園建設工程。重點做好五陽湖省級濕地公園建設,將其建設成為集生態保護、科普教育、文化展示、水質凈化、觀光旅游等多功能于一體的濕地公園。抓好汪溪湖濕地公園和淋漓湖市級濕地公園建設工作,完善各項服務設施。
(六)抓好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完成陶琉公園續建,拆除原有建筑,進行地形塑造、植物種植,適當增加休閑廣場、座凳、健身器材等;打造生態道路綠化景觀,重點完成人民西路、205國道博山樂疃-萊蕪和莊段、秋谷路及秋泉路等道路的綠化建設改造工作;突出“簡潔、便民、實用”的特色,在城區建設2~3處便民小游園;對世紀廣場、澄園、立碑山、梓勝園等廣場游園及原有綠地、老舊小區進行升級改造,著力提高園林綠化的生態效益、藝術效果和文化品位。
(七)積極開展義務植樹活動。義務植樹是加快國土綠化的重要措施,積極開展義務植樹活動,有助于增強全社會的綠化意識,提高全區綠化水平。目前,我區大面積荒山已經綠化,未綠化荒山多屬“裸山”、“瘦山”,分布偏遠,土層瘠薄,造林難度大。為確保義務植樹活動的質量和效果,繼續采取以資代勞的方式,由駐地企事業單位按照每人每年栽植3~5株樹的標準,依法足額繳納綠化費,通過組織專業隊伍,代為完成義務植樹任務。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履行法定義務,確保全面完成150萬株義務植樹任務。
三、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造林綠化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根據各自任務(詳見附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將各項造林任務分解落實到村莊、山頭、地塊。區林業部門要抽調專業技術力量,實行包鎮(街道、開發區)、包工程責任制,具體負責各單位造林綠化的技術指導,確保全區造林綠化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二)強化督查,嚴格獎懲。為確保全年綠化任務的順利完成,區財政將拿出專項資金用于造林綠化,對荒山綠化及植樹節活動用苗,由區財政無償提供。區政府將成立專門督查組對各單位的綠化工作進行不定期督查,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對各單位年度工作考核,對任務完成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并作為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對弄虛作假、沒有按照規定完成任務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管理,依法治綠。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造林綠化和園林綠化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林木限額采伐、綠線管制和綠色圖章等制度,加強封山育林工作,嚴禁林區放牧,嚴禁亂砍濫伐野生植物、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墾亂占林地;建立綠化違法舉報制度,加大對違法砍伐、移植、修剪、毀壞樹木、侵占綠地、改變綠地用途、違章綠化施工的查處力度以及古樹名木的保護力度,及時查處占綠、砍伐樹木等違法行為,鞏固綠化成果。進一步強化城市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對不符合要求和綠量不達標的工程項目,不得交付使用,確保全區林木資源和園林綠地系統安全。
(四)深化改革,落實政策。不斷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合理流轉,充分調動經營者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達到增加森林總量,提升森林質量,繁榮生態文化,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附件:1.全區2013年造林綠化任務分配表
2.全區2013年城市園林綠化任務分配表
(2013年2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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