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承接落實和調整規范一批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博政字〔2018〕106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2180156/2018-1570947
成文日期
2018-10-18
發文日期
2018-10-18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區人民政府
關于承接落實和調整規范一批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博政字〔2018〕10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一次辦好”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按照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級版實施方案》(辦字〔2018〕31號)部署要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情況和《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削減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淄政字〔2018〕62號),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承接落實和調整規范一批區級行政權力事項56項,其中,承接上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權力事項42項,取消區級行政權力事項12項,調整其他方式管理1項,上交市級實施行政許可事項1項(見附件),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布。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行政權力事項銜接落實工作,制定承接方案,優化審批流程,及時調整本部門(單位)行政權力清單、“一次辦好”事項清單。要及時與上級部門銜接,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制定完善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要創新監管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確保承接、取消事項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無縫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銜接落實情況于2018年10月26日前報區政府審改辦(聯系電話:4172560、4193456)。
附件:2018年承接調整一批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博山區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2018年承接落實和調整規范一批區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5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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