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領導干部解讀|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王雷解讀《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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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0156/2022-5331385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2-08-2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政府辦公室 |
為增進社會公眾對該通知的理解認同,現由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王雷對方案解讀如下。
問:《通知》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首次以國務院文件形式明確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全面部署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6月29日,省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魯政發〔2022〕10號),要求8月底前各市、縣(市、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牽頭機構負責根據省清單,組織編制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7月25日,市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淄政發〔2022〕5號),要求各區縣在8月底前編制并公布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問:《通知》的起草目的是什么?
答: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
問:《通知》的起草過程是怎樣的?
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起草了《博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有關部門編制了《博山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將征求意見稿發至各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征求意見情況對清單進行了修改完善,并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問:《清單》編制有哪些特點?
答:一是注重統籌兼顧。著眼于構建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除市級事權外,全面認領《市清單》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確保《區清單》涵蓋各主管部門和實施機關。堅持行政許可事項與其他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工作一體設計,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均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威準確。
二是注重依法辦事。在事項認領時,完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依法認領行政許可事項。同時,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威準確、發揮實效。
三是注重求真務實。結合劃轉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實際情況,逐項明確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機關。
問:依法確認行政許可事項能否在博山區實施?
答:在梳理《清單》中的事項時,結合我區實際,不存在因為地理區位、自然稟賦等因素我區無法實施的事項。所以,除市級事權外,我區全面認領市清單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
問:《清單》中的區級主管部門與市級部門保持一致?
區級主管部門與市級部門保持一致,不存在上下機構設置不對應、職責不一致的情況。所以,《清單》中的主管部門嚴格保持與市級相對應。對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事項,主管部門均明確為行業主管部門。同時,結合實際明確具體實施機關。《清單》中的事項均為從市級清單中梳理確認,但要根據我區機構設置情況明確、具體地填報有關實施機關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