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山區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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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MB2826017X/2020-5098423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0-12-2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博政辦字〔2020〕19號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博山區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實施方案》
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推動“一次辦好”改革向基層延伸,加快推進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打造便捷高效的鎮級“一窗通辦”政務服務平臺,經研究制定《博山區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落實。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博山區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
“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實施方案
為推動“一次辦好”改革向基層延伸,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和群眾關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的措施》(魯政辦字〔2019〕83號)要求,貫徹落實市委對標學習深圳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以及市區相關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打造便捷高效的鎮級“一窗通辦”政務服務平臺,提升群眾和企業獲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市委對標學習深圳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部署,緊扣群眾和企業辦事“一窗受理·一次辦好”的目標,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改革完善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的體制機制,整合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服務集中管理、“一窗通辦”、自助服務、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等改革,建設便民利民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打造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博山樣板。
二、主要任務
鎮級“一窗通辦·一次辦好”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主體為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做好指導工作。
(一)事項梳理。按照“應進必進”原則,建立事項下放多部門審核機制。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牽頭,對納入鎮級便民服務中心“一窗通辦”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受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原則上就業創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障、不動產登記、社會救助、商事登記、市場準入等鎮級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形成《鎮級“一窗通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鎮級“一窗通辦”政務服務受理手冊》,并向社會公告,實現群眾和企業到鎮(街道)辦事“只進一扇門”。
(二)流程優化。按照全領域無差別“一窗通辦·一次辦好”的模式,設置“市場準入”“公共服務”“保障救助”“綜合業務”等“4+X”綜合窗口,并逐步形成“一窗綜合辦理”服務工作新機制。深化審批流程再造改革,將個體工商戶食品經營許可“現場勘驗”改革為“承諾告知”,減少審批環節。推行“一證制”改革,將辦理個體工商戶餐館、美發店、書店等群眾眼中的“一件事”,涉及到的多個證照改革為核發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完善辦事指南和工作規程,方便群眾辦事。依托政務服務網,實行鎮級事項區內各鎮(街道)間全域通辦。
(三)環境優化。堅持“資源整合、因地制宜、節約實用”原則,各鎮(街道)建設規范、透明、便捷的“一窗通辦”政務服務大廳,提供自助網辦區、等候休息區等辦事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政務服務需求。配置必要的辦公和群眾辦事所需的設施,提供政務自助終端機、自助申報電腦、高拍儀、復印機等設備,逐步添置大廳屏幕、叫號機、“好差評”系統等信息化設備,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四)人員配置。根據“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要求,鎮(街道)按照便民服務中心實際編制落實工作人員,人數不足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招聘政務服務專員,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切實落實專職管理職責。將目前便民服務中心大廳各站所委辦派駐管理的人員、職能、設備、事項劃轉到便民服務大廳,實現統一集中管理。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統一開展業務培訓和上崗指導,統一著裝、佩證上崗。條件成熟的鎮(街道),在整合現有機構、人員、事項、設備的基礎上,探索設立審批服務所。
(五)權限下放。按照區鎮都能辦理,都要下放到鎮的原則。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牽頭,對區級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梳理,符合下放條件的,一律下放。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外,可以試行授權委托審批和網上遠程審批等方式。推行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制度。鎮級大廳出具的相關證照材料探索加蓋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印章(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
(六)服務提效。建立健全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公開、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現場管理等各項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推進標準化管理。深化“幫辦代辦”服務模式,建立鎮(街道)、村(社區)代辦服務機制,組建代辦員隊伍、明確代辦事項、制訂代辦管理制度。定期開展窗口服務人員和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培育“一崗多能”服務能手。提倡鎮級便民服務中心工作日中午、周六無休,窗口工作人員落實崗位考核補貼,原則上2年內崗位保持不變,考核優秀比例適當提升。
(七)政務下延。村(社區)設立便民服務站,按實際需求設置1至2個綜合辦事窗口,配備綜合窗口辦事人員,確保全天候有辦事接待人員,實現代繳、代辦、代理等基本服務事項可辦。流程簡便符合現場辦理條件的事項,即時直接辦理;資料齊全符合代受理條件的事項,通過政務服務網等業務平臺上報鎮便民服務中心或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服務對象咨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應將有關部門的具體要求明確告知申請人。
(八)分類引導。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要充分依托政務服務網、政務自助終端機等網上申報渠道,推行“在線申報、網上審批、郵政速遞”辦理模式,加快推進政務事項“零跑腿”,提升基層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同時,通過現場引導、分批輔導、進村入企等方式,主動宣傳網上辦事功能,進一步提升知曉率和使用率。
(九)效能監察。各鎮(街道)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強化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管理,在便民服務中心設立引導訴求服務臺及為民服務意見箱,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監督考核,全區統一每月開展群眾滿意率等政務服務指數測評,在現有“服務評議卡”的基礎上,逐步將“好差評”系統延伸至所有鎮級便民服務中心,通過線上、線下“好差評”的評定推進全區政務服務水平實現整體大提升。
三、實施步驟
(一)工作籌備階段
5月上旬,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一次辦好”改革各項任務的推進和落實,協調組織、動員、宣傳等工作。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明確工作內容、責任分工、完成時限。
(二)推進實施階段
5月中旬,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全區各單位開展進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事項梳理,形成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5月底前,區級各部門、單位會同屬地政府開展辦事指南、業務手冊編制和審批流程優化工作。各鎮(街道)完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各功能區和窗口設置,落實中心審批人員,不足部分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聘若干名政務服務專員,費用由屬地政府自行承擔,并配置中心主任專職管理,同步明確村級便民服務站辦事人員。
(三)完善提高階段
6月底前,以博山鎮為試點,全面完成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改革,并開展全方位評估,提出完善提高意見,屆時全區全面推廣。
9月底前,全面實現全區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改革,總結經驗和做法,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鎮(街道)、區級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改革是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向基層延伸和基層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作為基層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明確分管領導,配備至少1名專職中層干部負責,做到場地設施、事項進駐、人員配置、日常運轉、監督考核“五個到位”,切實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能力。區級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主管部門要以服務群眾、方便群眾為出發點,規范賦權事項,成熟一批,賦予一批,推進編制資源向鎮(街道)傾斜,事項辦理向中心集中,確保基層放得下、接得住。
(二)抓好分工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明確的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早推進、任務早完成、目標早實現。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司法局、區電政信息中心采取邊建設邊指導邊檢查的方式,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的推進進度和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不到位問題,進行督促整改。
(三)強化宣傳引導。要通過電視、報紙、微信等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模式改革工作,進一步營造改革便民利民的社會氛圍,讓廣大基層群眾了解此項創新舉措所帶來的辦事便利,引導企業和群眾就近選擇便民服務中心辦事,更多選擇政務自助終端機、政務服務網等線上申報,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審批效率,實現“就近辦”和“一次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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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