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機構職能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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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337524B/2026-5193732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6-02-20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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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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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辦公地址 |
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縣前街38號 |
郵政編碼 |
2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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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0533-4181270 |
傳真號碼 |
0533-418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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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
http://www.lrwen.cn/gongkai/site_bsqwhhlyj/ |
郵箱 |
bsqwlj@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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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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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職能 |
1、貫徹落實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市場執法方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市場執法政策措施、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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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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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掛人才科牌子) |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檔案、機要、保密、應急、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后勤服務、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工作。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負責人才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文化和旅游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招才引智”工作。負責第一書記選派、貧困村幫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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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計科 |
負責部門預、決算和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采購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隊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勞資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區級重點以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管理全區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等各類專項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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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科(掛行業黨建科牌子) |
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政策、公共文化事業和旅游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區群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推動全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大數據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文化、文化藝術統計工作。承擔文化惠民工程,利用公共文化陣地,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統籌協調文化和旅游行業對口支援協作工作。統籌落實鄉村振興的相關工作。擬訂全區音樂、舞蹈、戲曲、書法、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專業文藝院團發展,做大做強演藝事業。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各類職業劇團、演藝劇場、公共美術館的業務工作。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和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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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科 |
擬訂全區文化、旅游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產業以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文化、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協調、推進文化、旅游項目策劃、審核和實施工作。指導全區文化、旅游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旅游產業集群建設。承擔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游產業有關工作。統籌文化和旅游“雙招雙引”工作。推動文化、旅游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各類旅游基礎設施的銜接工作。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科研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文化和旅游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文化和旅游智慧化,組織協調全區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科研以及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全區文化和旅游裝備技術提升。負責文化和旅游創新獎勵工作。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監測全區文化和旅游經濟運行。統籌協調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旅游統計工作。負責產業考核與管理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名城建設。指導全區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承擔鄉村旅游相關工作。承擔指導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建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紅色旅游、工業旅游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和旅游行業扶貧工作。統籌負責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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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推廣科 |
負責擬訂旅游市場推廣開發戰略、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博山文化和旅游整體形象以及博山旅游品牌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指導文化創意產品和旅游產品市場營銷,開拓文化和旅游市場。承擔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文化和旅游節事活動、大型營銷活動。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和旅游對外以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以及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我區政府、民間以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游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指導、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以及對港澳臺交流推廣活動。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推進部門合作,發展全域旅游,指導全域旅游示范區、生態旅游示范區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設。指導推進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指導文化和旅游商品創新以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發展旅游商品、旅游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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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
擬訂全區文化和旅游市場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推進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有關標準的落實實施。監管文化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假日旅游市場、旅游安全應急監督管理。負責旅行社、星級飯店及導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導游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擬訂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范并監督實施。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全區文化、旅游、文物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和旅游系統安全生產的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宣傳教育,依法發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擬訂文化和旅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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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科 |
負責編制、審核全區博物館、紀念館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依法負責全區博物館的監督管理和設立備案的相關工作。管理全區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區文物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紀念館文物藏品的鑒定、交換、調撥、借展、修復、復制、拓印、預防性保護以及數字化保護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指導搶救、征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審核重要文物的征調、交換、捐贈。指導、檢查全區博物館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搶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組織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審核、申報、管理區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統籌指導區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指導世界文化遺產、工業遺存、農業遺存、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宗教設施等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大遺址保護工作,負責考古遺址公園監督管理。負責監管全區考古勘探和發掘工作。負責全區區域內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在博山境內和水域所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指導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檢查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審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組織申報或審批、驗收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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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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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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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瓏山路中段博山區文化中心1號館 |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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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80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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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中心貫徹黨中央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全區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主要職責是:(一)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承擔旅游集散、咨詢中心、導游服務中心等服務職能。(二)承擔全區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文化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誠信體系建設工作。(三)承擔全區智慧文旅建設的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大數據建設工作、公共數字文化旅游工作、文化旅游統計信息工作。(四)承擔全區全域旅游、旅游景區、鄉村旅游、工業旅游、紅色旅游及各類旅游新業態管理工作。(五)承擔全區對外文化旅游整體形象策劃、宣傳和國際旅游市場開發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互聯網營銷中心服務職能,開展全區網上文化旅游宣傳推廣工作。(六)承擔全區文創產品、旅游商品整體規劃布局、開發管理、品牌建設及推介宣傳工作。承擔全民閱讀、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動宣傳推廣工作。(七)承擔單位智慧化、信息化、數字化開發建設相關工作。(八)完成區文化和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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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淄博市博山區文物事業服務中心(淄博市博山區趙執信紀念館、博山陶瓷琉璃藝術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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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淄博市博山區泉水路26號 |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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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81519 0533-4182402(淄博市博山區趙執信紀念館) 0533-4191778(博山陶瓷琉璃藝術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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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區文物事業服務中心貫徹黨中央關于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主要職責是:(一)宣傳國家、省、市關于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二)承擔全區不可移動文物的普查、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工作。承擔全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修繕方案評估。(三)承擔全區可移動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研究、利用工作。(四)參與實施全區考古工作,對在博山境內和水域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五)參與國有及非國有博物館建設方案、展陳方案、藏品保護修復方案的評估、評審及展陳驗收。(六)承擔全區文物保護工程的推進實施。承擔全區文物對外交流,發揮宣傳窗口作用,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推動全區文博事業發展。(七)承擔陶瓷琉璃藝術博物館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陶瓷琉璃文物、藝術品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交流工作、宣傳工作。(八)承擔趙執信紀念館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趙執信紀念館文物、藝術品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交流、宣傳工作。(九)承擔孝文化博物館內顏文姜祠及孝園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展示、交流、宣傳工作。(十)承擔干部職工的教育、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等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十一)完成區文化和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承擔趙執信紀念館文物、藝術品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交流、宣傳工作;承擔孝文化博物館內顏文姜祠及孝園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展示、交流、宣傳工作;承擔干部職工的教育、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等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完成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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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文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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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開發區域城鎮伊家樓村文化大院 |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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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8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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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區文化館貫徹黨中央關于群眾文化、文藝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主要職責是:(一)承擔策劃、組織、實施全區群眾性文化藝術活動、節慶及惠民活動,指導開展基層文化活動等工作。(二)組織舉辦公益性藝術輔導培訓、展覽、講座,開展公益性文化藝術服務,做好大眾文藝的普及工作。(三)指導群眾業余文藝團隊建設,組織培育和扶持館辦團隊,做好對基層文化人員和文藝骨干的培訓和輔導工作。(四)承擔文藝創作與指導工作,開展藝術科學和群眾文化理論研究,組織群眾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和推廣。(五)組織文化志愿者開展文化志愿服務活動。推進與院校、協會、社會培訓機構的協作組織建設,促進社會化合作。(六)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和搜集整理工作。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服務和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保障工作。(七)挖掘和保護地域文化,開展民間文化交流,做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弘揚和傳播工作。(八)做好美術精品的收集和收藏。結合我區當地歷史人文和風景名勝,創作具有當地特色的藝術作品,利用文化館、美術館平臺進行展覽推廣,積極推進寫生基地建設。推進美術館以收藏保管、展覽交流、學術研究、觀眾服務和行政管理為核心的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美術館的數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設。(九)承擔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育工作。(十)推進單位信息化、智慧化、數字化開發建設,構建信息發布和共享平臺,實現線上線下互聯互通,提供數字化公共文化服務。(十一)完成區文化和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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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陶瓷琉璃行業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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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新建一路21號 |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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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2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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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區陶瓷琉璃行業服務中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產業政策,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主要職責是:(一)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制定我區陶瓷琉璃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提出行業發展方面的意見建議。(二)承擔行業協會的支持指導,加強行業自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行業標準,規范市場秩序,維護行業平等競爭,保護行業合法權益。(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統計工作,對我區陶瓷琉璃行業經濟運行進行分析、監測,綜合分析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四)組好行業內企業的服務工作,承擔與同行業的合作交流,收集研究分析國內外同行業經濟信息,組織參加國內外展覽展評,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培訓服務。(五)參與指導行業質量工作,配合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行業宣傳工作,推動產業文化建設。(六)完成區文化和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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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博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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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區新建一路21號 |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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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160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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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
因省、市部門暫未實行有關執法隊伍改革,故2021年5月印發的《關于印發博山區文化和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規定的通知》中未涉及區文旅局所屬事業單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待下一步省、市部門出臺執法隊伍機構改革方案后區委編辦再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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