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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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111F/2020-5133060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0-05-2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司法局 |
《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起草了《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制定該《意見》的背景、意義
2019年4月,住建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2019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時強調,推行垃圾分類,關鍵是要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要加強引導、因地制宜、持續推進,把工作做細做實,持之以恒抓下去。要開展廣泛的教育引導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實行垃圾分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有效的督促引導,讓更多人行動起來,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全社會人人動手,一起來為改善生活環境作努力,一起來為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作貢獻。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2019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生活分類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辦字〔2019〕5號)要求:博山區作為全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加快實施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模式,總結可推廣、可復制經驗模式。
二、政策依據、起草過程、征集意見修改情況
在我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試點基礎上,根據2019年12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魯建發〔2019〕2號)和2019年12月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淄政辦字〔2019〕105號),起草《博山區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就“征求意見稿”分別向各鎮(街道)、區直部門書面征求意見,并在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充分吸納,不斷完善實施方案內容,并經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后,提交區政府集體決策,最終形成《博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對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出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總體目標:2020年,全區公共機構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池上鎮、山頭街道辦事處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2021年,全區企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所有鎮(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2022年,全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實施步驟: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遵循由易到難、以點帶面原則,先在所有公共機構開展,鄉鎮建設示范片區;然后擴展企業單位;最后全覆蓋。重點工作任務:《意見》根據全區實際,布置了六大類工作任務。涵蓋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建設、站點布局、執法監督、分類運輸、宣傳引導等垃圾分類從源頭投放到后端處置的工作要求。保障措施:《意見》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落實資金保障,強化監督考核等四項保障措施。
四、《意見》的亮點
1.理順了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實施體系。《意見》成立了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同時明確了各鎮(辦事處)作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主體責任,形成了領導小組指導,各鎮(辦事處)主抓的工作格局,各鎮(辦事處)、各部門職責分工明確,減少了推諉扯皮的隱患。
2.關注資源回收市場主體的培育。培育資源回收市場及市場主體,實現政府服務和市場主體的雙贏,是今后一段時間垃圾分類的重點方向。《意見》明確支持企業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培育一批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同時鼓勵企業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快遞送貨回收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
3.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的監督。生活垃圾分類最忌諱前端分類,中端卻混合運輸。《意見》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的執法監督,要求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格執法檢查,堅決杜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后被重新混合運輸。
五、文件解讀單位及聯系人
解讀單位:博山區市政園林環衛服務中心
解讀人:丁瓊
咨詢電話:416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