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 標題: | 區發改局行政許可等事項劃轉清單 | ||
|---|---|---|---|
| 索引號: | 113703040042186725/2020-5097568 | 文號: | |
| 發文日期: | 2020-12-21 | 發布機構: | 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
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于劃轉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協作備忘錄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85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市縣級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淄政辦字〔2020〕71號)及區政府辦公室《博山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意見》(博政辦字〔2018〕122號)和《關于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規范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博政辦字〔2020〕41號)等文件要求,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規定,就劃轉移交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實施的工作銜接,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劃轉移交事項
1.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2.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3.節能審查;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
5.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二、審批與監管職責邊界確定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審批與監管的職責邊界。以行政許可事項文件批復和關聯事項備案賦碼為基本職責邊界,文件批復或項目備案賦碼前的業務受理、現場核查、技術評估、評審論證等環節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主負責辦理,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需求提供與劃轉事項審批相關的技術和人員支撐。文件批復或項目備案賦碼后的監督管理等工作,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督管理。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劃轉事項本區相關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準入標準等有關政策法規文件及法律法規,并及時推送至區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具體實施的劃轉事項事中事后監管;負責派人參加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的工程建設項目聯審會議,并依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等有關政策法規文件及法律法規提出辦理意見;協助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建立專家庫;派人協助涉及重大敏感事項的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工作。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依據區發展和改革局推送的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準入標準等有關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規,實施經區政府批準劃轉的相關事項審批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劃轉事項審批過程中現場核查、實地走訪、專家評審工作。
1.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本區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產業政策、準入條件等有關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規,并組織實施;負責將可能影響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審批的監管信息、處罰決定及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推送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組織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審批工作,并負責將行政審批辦理信息及時推送至區發展和改革局。
2.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推送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準入標準等有關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規,并組織實施;負責將可能影響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審批的監管信息、處罰決定及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推送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區級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審批工作,并將行政審批辦理信息及時推送至區發展和改革局。
3.節能審查;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節能審核管理辦法、節能發展規劃等有關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規和能耗總量控制目標制定、分配等工作;負責區域評估評審政策制定和節能驗收、管理、調度等工作;協助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建立專家庫;負責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的監管信息、處罰決定及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推送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節能審查事項審批工作,并將行政審批辦理信息及時推送至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建立能評專家庫,并組織審批過程中專家評審工作。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的監管信息、處罰決定及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推送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事項的審批工作,并將區政審批辦理信息及時推送至區發展和改革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建立劃轉事項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編制和完善事項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向社會公開。區發展和改革局對劃轉事項實施清單的編制和優化進行業務指導。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事項劃轉前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辦理的,劃轉后需要變更、展期等其他情況的,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辦理。劃轉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節能審查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的專項經費,2020年度產生的費用仍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列支,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5.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推送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準入標準等有關政策性文件及法律法規,并組織實施;負責將可能影響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審批的監管信息、處罰決定及行政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及時推送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區級權限內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審批工作,并將行政審批辦理信息及時推送至區發展和改革局。
三、基本約定
1.檔案管理。劃轉事項的檔案管理按照“誰辦理、誰保存”的原則執行。正式移交之前受理和正在受理的事項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辦理,檔案由區發展和改革局保存;移交之后受理的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辦理,檔案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保存。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工作需要,向對方提出調閱相關檔案資料的,受請方應及時提供,并對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2.制式證明(照)或表格樣本。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劃轉事項所需的相關文件資料、制式證照、證書、制式表格等統一移交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發展和改革局接收到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調整制式證明(照)或表格樣本通知的,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3.印章管理。事項正式劃轉移交前,所受理事項和報送的材料仍蓋“淄博市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淄博市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節能評估與審查專用章”印章。正式移交后,事項的辦理蓋“淄博市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或“淄博市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印章生效,區發展和改革局不得要求辦事單位、群眾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復蓋章。
4.工作協調與指導。事項劃轉移交后,遇到難度大、事項復雜,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辦理,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提供指導或幫助的,區發展和改革局應及時指派相關業務人員提供指導和幫助。劃轉事項辦理涉及的業務指導、政策認定、服務等需要相關專業人才、技術條件支持的,區發展和改革局應及時指派相關人員予以配合。區發展和改革局應及時將涉及行政審批服務的相關文件、法律法規修改、政策調整、意見征求等情況告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發展改革系統召開的與劃轉事項相關的會議以及組織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考察學習等,區發展和改革局應當及時通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參加,若因不及時通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參加而造成相關責任,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若因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自身原因未參加而造成相關責任,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5.建立健全審管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及時認領,對行政審批事項在有效期內有無開工建設、有無按審批要求建設、有無按照承諾做節能審查等情況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節能審查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沒有系統承載,也沒有使用政務服務平臺辦理的,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均使用“淄博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實時將監管或審批信息推送給對方,且雙方及時認領。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使用省自建系統進行審批,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省發展改革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并做好業務系統的運維、使用培訓,保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對劃轉事項的審批服務,使其可以實時查看監管信息。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對上聯絡等方面的相互配合,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審批監管互動的信息推送和答復處理工作;可以通過“淄博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就相關業務進行直接會商,推送業務文件政策信息與對方共享,進行互動交流。
6.工作會商制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加強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業務對接,建立工作會商制度。會商內容主要包括:研究實施已劃轉事項有關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研究取消或下放劃轉事項的對接問題;研究劃轉事項辦理中的并聯審批、網上審批等工作;研究劃轉事項許可中涉及的信訪、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事宜;對劃轉事項審批涉及的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環節流程等需要優化調整的問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共同研究確定。會商可以函告或工作會議的形式開展,也可以通過審管互動平臺開展。重大問題提報行政審批服務聯席會議進行研究。
四、有關要求
1.博山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博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對于劃轉移交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工作銜接,嚴格按照本備忘錄以及劃轉移交事項工作交接表貫徹執行。
2.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或者實際工作需要,備忘錄的有關內容需要調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署補充規定。
3.在全面完成移交職能前,自簽署備忘錄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劃轉事項由原部門實施;從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
4.本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備忘錄一式五份,區委編辦、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事項劃轉交接工作表
事項名稱:1.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簽署時間:2020年12 月11日
|
序號 |
項 目 |
交接內容 |
|
1 |
部門自建業務系統使用授權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仍需使用部門自建“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做好業務系統的運維、使用培訓,保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對劃轉事項的審批服務,并實時查看監管信息。 區發展和改革局協調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確保其負責監管機構和人員能實時查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審批服務信息。 |
|
2 |
技術審查、評估評審、聽證論證等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項目聯審時,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劃轉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事項劃轉后,至2020年底繼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專家評估評審工作,其費用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結算。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
|
3 |
現場勘查、勘驗、審圖等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在審批過程中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進行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 |
|
4 |
與省、市、縣(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機銜接 |
劃轉事項涉及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系、對接或請示、報告、指導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要積極派人協助配合。 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 |
|
5 |
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項目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審批過程中征詢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總量控制目標、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等政策依據時,區發展和改革局應當及時回復。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獲取監管和執法信息并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 |
|
6 |
原審批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工作人員姓名、電話 |
分管領導:謝鯤鵬 電話:13853341444 工作人員:李潔 電話:13031785888 |
事項劃轉交接工作表
事項名稱:2.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簽署時間:2020年 11 月 12 日
|
序號 |
項 目 |
交接內容 |
|
1 |
部門自建業務系統使用授權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仍需使用部門自建“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做好業務系統的運維、使用培訓,保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對劃轉事項的審批服務,并實時查看監管信息。 區發展和改革局協調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確保其負責監管機構和人員能實時查看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審批服務信息。 |
|
2 |
技術審查、評估評審、聽證論證等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項目聯審時,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劃轉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事項劃轉后,至2020年底繼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專家評估評審工作,其費用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結算。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
|
3 |
現場勘查、勘驗、審圖等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在審批過程中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進行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 |
|
4 |
與省、市、縣(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機銜接 |
劃轉事項涉及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系、對接或請示、報告、指導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要積極派人協助配合。 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 |
|
5 |
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項目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審批過程中征詢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等政策依據時,區發展和改革局應當及時回復。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業務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獲取監管和執法信息并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審批監管互動的信息推送和答復處理工作。 |
|
6 |
原審批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工作人員姓名、電話 |
分管領導:謝鯤鵬 電話:13853341444 工作人員:李潔 電話:13031785888 |
事項劃轉交接工作表
事項名稱:3.節能審查 簽署時間:2020年 11 月 12 日
|
序號 |
項 目 |
交接內容 |
|
1 |
部門自建業務系統使用授權 |
事項劃轉后,涉及審批業務系統的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若屬于區發展和改革局自建系統,需隨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一并移交,若屬于上級部門授權使用的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區發展和改革局要指派專人指導培訓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使用業務系統,協調解決運行初期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能夠獨立開展工作。 |
|
2 |
技術審查、評估評審、聽證論證等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項目聯審時,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劃轉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事項劃轉后,至2020年底繼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專家評估評審工作,其費用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結算。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
|
3 |
現場勘查、勘驗、審圖等 |
節能審查審批過程中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進行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 |
|
4 |
與省、市、縣(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機銜接 |
劃轉事項涉及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系、對接或請示、報告、指導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要積極派人協助配合。 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
|
|
5 |
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項目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節能審查審批過程中按照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要求征詢發展規劃、能耗總控等政策依據時,區發展和改革局應當及時回復。節能審查審批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淄博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獲取監管和執法信息并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審批監管互動的信息推送和答復處理工作。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按照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等政策要求,負責節能審查審批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區域評估評審政策制定和節能驗收、管理、調度等工作。 |
|
6 |
原審批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工作人員姓名、電話 |
分管領導:謝鯤鵬 電話:13853341444 工作人員:李潔 電話:13031785888 |
事項劃轉交接工作表
事項名稱: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
簽署時間:2020年11 月 12 日
|
序號 |
項 目 |
交接內容 |
|
1 |
部門自建業務系統使用授權 |
事項劃轉后,涉及審批業務系統的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若屬于區發展和改革局自建系統,需隨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一并移交,若屬于上級部門授權使用的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區發展和改革局要指派專人指導培訓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使用業務系統,協調解決運行初期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能夠獨立開展工作。 |
|
2 |
技術審查、評估評審、聽證論證等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項目聯審時,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劃轉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事項劃轉后,至2020年底繼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專家評估評審工作,其費用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結算。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
|
3 |
現場勘查、勘驗、審圖等 |
該劃轉移交事項在審批過程中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進行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 |
|
4 |
與省、市、縣(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機銜接 |
劃轉事項涉及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系、對接或請示、報告、指導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要積極派人協助配合。 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 |
|
5 |
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項目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審批過程中需要調閱項目相關資料的,區發展和改革局及時提供。審批核準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淄博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獲取監管和執法信息并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審批監管互動的信息推送和答復處理工作。 |
|
6 |
原審批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工作人員姓名、電話 |
分管領導:謝鯤鵬 電話:13853341444 工作人員:李潔 電話:13031785888 |
事項劃轉交接工作表
事項名稱:5.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簽署時間:2020年 11 月 12 日
|
序號 |
項 目 |
交接內容 |
|
1 |
部門自建業務系統使用授權 |
事項劃轉后,涉及審批業務系統的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若屬于區發展和改革局自建系統,需隨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一并移交,若屬于上級部門授權使用的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授權使用。區發展和改革局要指派專人指導培訓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使用業務系統,協調解決運行初期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能夠獨立開展工作。 |
|
2 |
技術審查、評估評審、聽證論證等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項目聯審時,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劃轉事項涉及委托第三方專家評估評審,事項劃轉后,至2020年底繼續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專家評估評審工作,其費用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結算。2021年如繼續使用,項目經費列入2021年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門預算。 |
|
3 |
現場勘查、勘驗、審圖等 |
該劃轉移交事項在審批過程中需要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進行現場核查或實地走訪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局積極派人參加。 |
|
4 |
與省、市、縣(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有機銜接 |
劃轉事項涉及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系、對接或請示、報告、指導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要積極派人協助配合。 劃轉事項在今后運行過程中,涉及與市級以上發展和改革部門溝通、協調、對接、請示、報告等情形,以區發展和改革局為主,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積極配合。 |
|
5 |
其他需要特別約定的項目 |
事項劃轉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審批過程中需要調閱相關資料的,區發展和改革局及時提供。審批核準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實時推送到“淄博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區發展和改革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將監管和執法信息實時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獲取監管和執法信息并認領。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可能影響行政審批結果或作出審批決定的監管法律文書,在向當事人寄送的同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寄送。區發展和改革局和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審批監管互動的信息推送和答復處理工作。 |
|
6 |
原審批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工作人員姓名、電話 |
分管領導:喬英萍 電話:0533-4161407 工作人員:李莉 電話:0533-4182982 |
|
說明:1、按A4規格復制此表,注意序號、項目一致,內容較多時可順序加頁,不受數量限制; 2、報送時紙質一式五份。 |
||
劃轉事項材料設備交接清單
單位名稱:區發展改革局
事項名稱:
1.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2.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3.節能審查;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
5.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時間:2020年 12 月 11 日
|
序號 |
材料等名稱 |
形 式 |
數 量 |
備 注 |
|
1 |
“山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 |
賬號、密碼、數量 |
1 |
若有,請提供對應數量的賬號和密碼 |
|
2 |
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制式樣本 |
制式樣本 |
10 |
|
|
3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式樣本 |
制式樣本 |
10 |
|
|
4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式樣本 |
制式樣本 |
10 |
|
|
5 |
節能審查制式樣本 |
制式樣本 |
10 |
|
|
6 |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準制式樣本 |
制式樣本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