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區人民政府
標題
淄博市博山區財政局 淄博市博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淄博市博山區大數據局 關于印發博山區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文機關
博山區財政局 博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博山區大數據局
發文字號
博財行〔2026〕1號
索引號
11370304004313792B/2026-5565659
成文日期
2026-01-27
發文日期
2026-01-27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博山區財政局
淄博市博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淄博市博山區大數據局
關于印發《博山區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博財行〔2026〕1號
區直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參照《淄博市財政局 淄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淄博市大數據局關于印發淄博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淄財行〔2026〕1號)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我們對《博山區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博辦發〔2014〕17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淄博市博山區財政局
淄博市博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淄博市博山區大數據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博山區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有關規定,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區直機關是指區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范會議費管理。應當將會議費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規模,不得無預算、超預算安排支出。
第二章 會議分類與審批
第四條 區直機關會議分類如下:
一類會議。區黨代表大會、區黨代表會議、區委全體會議,區委工作會議、鎮(街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會議,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工作會議,區政協全體會議、區政協常委會會議,區紀委全體會議,區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代表大會,全區勞模表彰大會。
二類會議。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鎮(街道、開發區)黨政負責同志或區直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除一類會議之外的全區性重要工作會議;區委、區政府確定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
三類會議。除一、二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會議。以會議形式組織、履行會議審批程序的小型專題會、座談會、評審會等(以下簡稱小型三類會議)納入三類會議管理。
第五條 區直機關會議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
(一)一、二類會議
以區委名義召開的一、二類會議,需經區委常委會會議或區委主要領導同志批準。
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區政協全體會議及區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的代表大會,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間規定召開,需報區委審批。
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一、二類會議,需經區政府常務會議或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準。
以上會議,主辦單位應當提前向會議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說明會議名稱、開會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參會人數、所需經費及來源等。會議申請由區委辦公室和區政府辦公室按照分工受理。
(二)三類會議
建立三類會議分類審批制度。其中,各單位申請以區委、區政府或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的會議,需報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批準;各單位組織召開的綜合性工作會議需經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小型三類會議應經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批準。
第六條 召開會議嚴格實行計劃管理。各類會議由主辦單位編制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會議人數、所需經費以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經費情況后,履行單位內部審批程序。其中,二類會議年度會議計劃在履行完單位內部審批程序后,報會議審批機關備案。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開的會議事項,履行審批程序后納入年度會議計劃管理。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大力壓縮會議會期,一類會議按照區委、區政府批準的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安排分組討論的二類會議不超過1天半、三類會議不超過1天,不安排分組討論的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內。
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超過1天。
第八條 嚴控會議數量和頻次。加強對會議內容相近、參會人員范圍相同會議的統籌,各單位申請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二類會議以及各單位召開的綜合性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均不超過1次,各單位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日常性會議等應當精簡數量、控制頻次。
合理確定參會人員范圍和層級。未經區委主要領導同志批準,不得隨意召開直達基層的會議。各類會議除特殊情況外,不開到村(居)一級。由分管負責同志召集部署的會議,一般不要求下級主要負責同志參會。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未經區委批準,不得要求下級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參會。
第九條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會議審批文件,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2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一般不超過150人,小型三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異地參會要嚴控隨行人數。
第十條 會議召開形式包括線上會議和線下會議(含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會議)。其中,線上會議是指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的會議。各單位召開會議,在符合保密和網絡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能夠通過線上會議形式召開的,原則上應當采用線上會議形式召開,提升工作效率,減少行政成本。線上會議應當選擇現有已建成的單位內部電視電話會議系統、上級綜合視頻會議系統以及區黨政專用電視會議系統等。現有會議系統確實無法保障的,各單位可以結合工作性質、保密要求等,選擇其他專用系統、運營商服務系統、第三方軟件服務系統等,并從嚴審核,嚴格控制。
線上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參會人數合計原則上不得超過相應會議類別參會人數上限,非必要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參會。
第十一條 線下會議召開場所實行政府采購定點管理。各單位應當到會議定點場所召開會議,按照政府采購確定的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協議價格結算費用。業務工作會議、日常性會議盡可能在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培訓(會議)中心等召開。
參會人員以駐中心城區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中心城區以外召開。具備條件的單位,原則上優先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會議。
各單位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會議定點場所按照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部門統一組織采購。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涉密會議安全和保密管理,落實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強化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選擇安全可靠的應用系統,督促系統服務供應商嚴格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加強對運維人員、技術服務人員日常保密教育和監督,定期開展終端設備和涉密場所保密檢查,妥善保管會議音視頻等材料,切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范圍、標準與報銷支付
第十三條 線下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四條 線下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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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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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類別 |
開支項目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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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伙食費 |
其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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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會議 |
300 |
130 |
100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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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會議 |
220 |
120 |
9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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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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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80 |
190 |
線下會議費實行綜合定額控制,以實際發生費用的項目分項定額標準總額為上限,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未實際發生費用的開支項目不得參與調劑。各單位應當根據線下實際參會人數、會議時間核算線下會議費,并在定額標準上限以內結算報銷。在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召開會議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協議價格執行。
第十五條 線上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能夠明確對應具體會議的線路費、電視電話會議通話費、技術服務費、軟件應用費,以及與線上形式直接相關的設備租賃費、音視頻制作費等。
第十六條 線上會議費憑合法票據在單位年度會議費預算內據實保障。使用線上會議現有應用系統召開的會議,按照規定標準列支,其中,各單位可免費使用上級綜合視頻會議系統;區黨政專用電視會議系統由各單位按照主管部門統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現有視頻會議系統確實無法保障需采用其他會議系統的,各單位應當按照厲行節約、提高效率的原則,通過市場調研、充分議價,合理選擇線上會議應用系統,并從嚴從緊核定線上會議支出。
第十七條 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會議,按照線上會議費與線下會議費開支范圍和標準分別核算費用。
第十八條 會議費實行預算管理。一類會議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后,由區財政局列入各單位部門預算,專項安排;二類會議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后,由部門列入各單位部門預算;三類會議在各單位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原則上通過公用經費解決。
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或者攤派。由多個部門聯合召開的會議,會議主辦單位可以和相關單位協商,在會議費標準內采取分擔方式予以解決。
第十九條 會議費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的“商品和服務支出”類“會議費”款級經濟科目中列支。
會議期間聘請專家產生的評審費、咨詢費等不納入會議費開支范圍,應按相應科目列支。
第二十條 會議費實行一會一結算,各單位對發生的會議費的真實性負責。各單位在會議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線下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名單、定點場所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線上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以及費用清單和使用相關應用系統所開具的合法票據,簽署服務合同的,一并提供服務合同。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會議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二十一條 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當由單位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會議住宿用房標準,以標準間為主;會議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和數量,不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嚴禁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嚴禁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嚴禁套取會議資金;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等費用。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本單位內部公示或提供查詢,具備條件的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四章 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對各單位會議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主要內容包括:
(一)會議計劃的編報、審批和執行情況;
(二)會議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情況;
(三)會議費報銷和支付情況;
(四)會議會期、規模、定點召開情況;
(五)是否存在會議費轉嫁、攤派情況;
(六)會議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未經批準、未列入會議計劃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上述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區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經報批后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報請其所在單位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需要,制定單位內部會議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七條 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區財政局會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大數據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恫┥絽^區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博辦發〔2014〕17號)同時廢止。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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